】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树龄20年的川柏树不翼而飞,是盗伐还是滥伐
http://www.CRNTT.com   2021-03-15 12:16:52


  中评社北京3月15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报道,“你们看,这些柏树树龄起码有20年了,多好的树就这么糟蹋了!”老马怔怔地看着地上的伐桩,气愤地说。

  老马是湖北省十堰市森林公安局的老警察,他所说的柏树属于郧阳区青山镇五马山公益林,这片树林是80年代种植的长防林风景树。十堰市纪委监委和森林公安局调查人员来到现场,看到茂密的树林里,地上的伐桩显得格外突兀。一起看似简单的滥伐林木、破坏生态问题,为什么引得市级有关部门提级调查?

  22株川柏树引起关注

  “镇福利院在疫情期间上山盗伐林木,有关执法部门搞‘擦灰式’执法。”就公益林被砍伐一事,十堰市郧阳区青山镇群众3个月内4次向有关部门举报,但是案件迟迟没有侦办。这引起了十堰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视,要求对有关执法部门履职不力问题一并严肃查处。

  线索迅速转到市纪委监委。

  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调查人员随即赶赴市森林公安局调阅该案案卷,发现郧阳区森林公安分局对此案以滥伐林木进行了行政处罚。但调查人员也发现了诸多疑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此案中,伐木者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且被伐林木属集体所有,郧阳区森林公安分局为何却对此案以滥伐林木作出处罚?”

  “此案中被伐林木的去向不明,竟连主要证物都没有找到,是否存在执法不力的问题?”

  “此案中,青山镇派出所教导员指使该镇福利院人员砍伐林木,为何没有作为共犯处理?”调查人员接连发问。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