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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两办”表态发出的强烈信息
http://www.CRNTT.com   2020-04-20 14:29:54


 

  这一段文字相当清楚,郭荣铿并非内务委员会的主席,他不过是排名最先者“主持选举”,他的授权仅仅是在首次会议主持选举,他并没有权力召开十五次会议,采取恶意的“拉布”手段,阻挠选举的投票程序。根据立法会有历史以来,所有的内务委员会主席,都是在第一次会议上十多分钟就解决了投票的问题。惯例也是议事规则的重要原则。任由没有内会主席资格的人,行使内会主席的权力,这已经是严重违规,议事规则条文规定第一次会议就要选举产生内会主席,立法会的法律顾问居然允许郭荣铿召开十五次会议,更是助长了其出轨之举。

  中央政府公开表态,就是要监督基本法的落实和执行,指出违宪的事态的严重性,阻止立法会议员的出轨行为,维护香港的重大利益。根据宪制,律政司是行政长官的法律顾问和守护香港法律的责任人,对于有人阻挠基本法和议事规则落实的行为,应该使用法律手段及时纠正,包括提出司法覆核,或者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

  郭荣铿须为违誓付出代价

  港澳办、中联办是中央政府委任的负责监察香港“一国两制”的落实和重大安全有没有受到威胁的专责机构,这次用了“忍无可忍”的字眼,既是对郭荣铿之流的严重警告,也是敦促采取进一步手段。郭荣铿不听警告,最好的办法就是对之启动法律程序。目前共有14条法案有待内会处理,另有89项附属法例因超过期限而未经内会处理;有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议案,亦有待内会处理。随着内会停摆,一些本可惠及纳税人、残障人士、房屋供应、公众健康保障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案,都未能得到及时审议。仅“税务宽免”条例,就涉及191万名纳税人、14.5万个法团及非法团业务。这些法案,如果不能在本届立法会剩余3个月会期内审议便会失效,这对七百万市民来说将是重大损失。目前证据确凿,这是很明显的“公职人员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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