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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的两岸论述:演化轨迹与可能动向
http://www.CRNTT.com   2018-09-08 00:18:39


 
  三、蔡英文两岸论述的可能动向:“李登辉化”

  由上文分析可知,蔡英文建构两岸论述的热情经历了一个由盛转衰的过程,其对“九二共识”的态度也呈现出了从小步挪动到大幅拒斥的转变。从蔡英文近期的言行以及其在“5·20”两周年时的讲话来看,其在短期内似乎没有建构新两岸论述的意愿,但问题在于,随着两岸僵局的持续和中美博弈的白热化,蔡英文恐怕很难在长期内顶住大陆不断加码的经济、政治乃至军事压力。在“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落下之前,蔡英文势必要打破两岸僵局,而最立竿见影的途径就是在论述层面有所突破。那么,蔡英文可能从何处进行突破?笔者认为有可能是“一中的中华民国宪法”(后文简称“一中宪法”),而这将导致蔡英文两岸论述的“李登辉化”。

  (一)王金平的论述建议:升级版“宪法+条例说”

  在讨论蔡英文两岸论述的未来走向之前,本节先将目光投向王金平于2018年4月提出的一个新论述,因为该论述不但是对蔡英文既有论述的推导升级,而且升级方向正是“一中宪法”。2018年4月,随着“5·20”两周年的临近,外界对于蔡英文是否会建构新论述的猜测日益增多(2017年“5·20”一周年时蔡英文采取回避战术,没有发表演说)。4月19日晚,台湾前“立法院长”王金平在接受深绿电视台访问时表示,蔡英文若要绕过“九二共识”,要有新说法、新名词,蔡英文说会遵守“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但“宪法”中也隐含“一个中国”,“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强调两岸是非国与国关系,现在只差一步之遥,新的讲法出现后,若双方同意的话,两岸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30〕王金平所言被外界解读为是在帮蔡英文解套,加之其基本是蔡英文“宪法+条例说”的升级,因此笔者称之为升级版“宪法+条例说”。那么,该论述究竟能否为蔡英文解套或者取代“九二共识”?

  细读王金平所言,不难发现有四个关键词令人瞩目,分别是“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一个中国”和“非国与国关系”,其中,前两个关键词早已被蔡英文纳入“宪法+条例说”之中。所以,升级版“宪法+条例说”的重点就在于比旧版多出的那两个关键词或者说王金平从蔡论述中推导出的两个新关键词,即认为“中华民国宪法”中也隐含“一个中国”,“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强调两岸是“非国与国关系”。那么,这一推导有何意义?此前,蔡英文虽然也说过将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两岸事务,但“宪法”和“条例”与“一中”的联结毕竟是间接的、隐微的、解释空间极大的,因此王金平此言其实是进一步阐释“宪法+条例说”,将“宪法”和“条例”所隐含的“一中”内容明晰化、公开化,抽走中间介质建立民进党两岸论述与“一中”的直接联结。从这个意义上说,该论述比蔡英文的“宪法+条例说”更加接近“九二共识”。

  然而遗憾的是,王金平的论述建议仍未抵达“九二共识”。就表达形式而言,该论述仍未将“两岸一中”的意涵直接萃取出来,而是通过“一中的中华民国宪法”和“两岸是非国与国关系”间接表达,虽然比之前的“宪法+条例说”更加深化、具体化,但仍未直接说出“答案”,而是要大陆自己拿着放大镜去寻找“两岸一中”的蛛丝马迹,对论述内容进行“二次翻译”;就核心意涵而言,新增的两个关键词也未充分表达出“两岸一中”的含义。

  仅承认“中华民国宪法”是“一中宪法”的漏洞在于,这种承认过于单薄简陋,无法清晰有力地将蔡当局框定在“两岸一中”的架构内。具体而言:其一,这里的“一中”显然是指“中华民国”,而“中华民国”又可能指涉领土主权及于大陆的“大中华民国”或仅包含台、澎、金、马在内的“小中华民国”。若是前者,则当然能够表达出“两岸一中”,为大陆所乐见;但若是后者,则所谓的“一中宪法”就是新瓶装旧酒的“台湾宪法”,与“两岸一中”相去甚远。其二,正如前文分析“宪法+条例说”时所言,蔡英文在接受“中华民国宪法”的同时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是尽管各自均宣称自己为“一中宪法”,所形成的局面仍是“两宪各表”、“一中两宪”乃至“两国两宪”,而非基本符合“两岸一中”的类似于“一中各表”的“一宪各表”。

  仅承认两岸是非国与国关系的缺陷在于,从严格意义上讲,非国与国关系的补集并非国内关系,因此无法完全排除“两国论”。具体而言:其一,从历史上看,当年东西德也主张双方是一个德国内部的关系,而非国与国关系,且学术界也建构了“分裂国家理论”来定位这种特殊关系。但无论两国自己如何定义,就国际法和国际社会而言,东西德就是主权国家与主权国家的关系。〔31〕其二,按照李登辉执政中前期国民党当局的两岸论述或部分蓝营学者所设计的“独台”理论,在国与国关系和非国与国关系之间还存在一片灰色地带,即一国之内两个对等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换言之,非国与国关系很容易被异化解读为“一国两府”、“一国两治”或“一中两体”,这种偷梁换柱的操作是当年李登辉迈向“台独”的经典手法。事实上,王金平未必不知道非国与国关系的漏洞所在,许多岛内人士之所以锺情于对“非国与国关系”的讨论,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其与纯粹的国内关系并不相同。正如林祖嘉所言,两岸既不是“国与国关系”,也不是国内关系,就是特殊关系;〔32〕吴子嘉和童振源也曾提出过两岸是“‘中华民国宪法’下特殊关系”或“‘中华民国’管辖境内、境外关系”,〔33〕以上论述均试图通过强调两岸关系的“特殊性”来规避扎实的国内关系界定。

  可见,尽管王金平的论述建议打破了民进党多年来对“一中宪法”的否定态度,但仍存在诸多模糊之处,为“台独”解释与操作预留了充足空间。

  (二)李登辉的“台独”策略:以“独台”为过渡论述

  在解析了王金平的升级版“宪法+条例说”之后,就可以勾勒出“一中宪法”论述的大致样貌,那么,这与蔡英文两岸论述的“李登辉化”有何关联?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对李登辉当局的两岸论述进行简要回溯。

  纵观20世纪90年代,李登辉当局的两岸论述大致呈现出从“一中”到“独台”再到“台独”的渐进式转变。李登辉执政伊始,基本沿用了两蒋时期的两岸论述,即纯粹的“一中”论述(当然是以“中华民国政权”为唯一“法统”)。然而从1991年起,台湾当局的两岸论述逐渐异化。在1991年3月,台湾当局颁布了“国家统一纲领”,其中出现了“在互惠中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在国际间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两岸应协力互助,参加国际组织与活动”等表述,成为“一中”政策软化、松动的开端。〔34〕1992年8月,在李登辉的主导下,“国统会”又通过了“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决议案,文中坚持“一中”即“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且“中国处于暂时分裂之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35〕据此,国民党未来用于定位两岸关系的“主权-治权”分析框架初步形成,并由此衍生出“一国两府”、“一国两治”和“一中两宪”等一系列“独台”概念。

  1994年7月,“陆委会”发布“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文中虽然依旧坚持“中华民国自西元一九一二年创立以来,在国际间始终是一个具独立主权的国家”,但同时提出用“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来定位两岸关系,且所谓的“一个中国”是指“历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缘上的中国”〔36〕,进一步剥离了“一中”的主权意涵,使得“一中”彻底沦为“台独”的遮羞布,所谓的“一中两体”实际上是“一中两国”,而所谓的“中华民国”就是台湾的同义词。1999年7月,李登辉在接受德国之声专访时正式抛出“两国论”,认为两岸“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关系’,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乱团体,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个中国’内部关系”〔37〕。至此,两蒋时期的坚定“一中”政策基本被国民党遗弃。

  纵览李登辉时期的国民党两岸论述,可以提炼出如下演化逻辑:⑴“一中即中华民国”(属于“一中”论述)→⑵“一中即中华民国,但仅主权涵盖大陆”(实质是主权治权分立框架下的“一国两府”,属于“独台”论述)→⑶“一中即历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缘上的中国,中华民国是其下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之一”(实质是比主权治权分立框架走得更远的“一中两国”,属于“独台”论述)→⑷“不谈一中,中华民国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等的特殊国家”(属于“台独”论述)。其中,只有论述⑴属于真正的“一中”论述,论述⑵和论述⑶是披着“一中”外衣的“台独”论述,即“独台”论述,论述⑷是彻底撕去“一中”伪装的“台独”论述。而且,前三个论述只是通向最后一个论述的过渡阶段而已,李登辉一开始的目标就在于论述⑷,之所以用了8年时间铺垫前三个论述,只是为了麻痹大陆,以更稳妥、更顺畅地实现“台独”目标。由此可知,将“一中”措辞与“台独”内容巧妙嫁接,并由此形成外观为“独台”论述的“伪一中”论述,是李登辉两岸论述的核心建构策略。

  (三)蔡英文的突破方向:“一中宪法”与“李登辉化”

  最后将分析收束于蔡英文的两岸论述。前文已经解释过,就蔡英文两岸论述的未来走势而言,“一中宪法”是一个可能性较高的方向,这一方面是因为“一中宪法”与蔡英文之前的“宪政说”和“宪法+条例说”一脉相承,均以“中华民国宪法”为主轴;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中宪法”的涵义十分模糊,能给蔡英文提供较大的回缓余地,同时又包含“一中”字样,(至少在蔡英文看来)大陆有一定接受几率,看上去是一个能被两岸双方同时纳入考虑范畴的折中论述。而一旦蔡英文选择以“一中宪法”作为打破两岸僵局的突破口,那么其两岸论述便会出现“李登辉化”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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