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
以法律规范从业者
曹建明
当前,直播带货越来越火爆。与此同时,虚假宣传、质量低劣、货不对路、投诉增多也成为新隐患,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影响了直播带货这个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
其实,对于直播带货从业者来说,其在法律上对应的是我国《广告法》中定义的广告代言人,而广告代言人是有准入门槛的,并非人人都能代言广告。如果虚假宣传带来负面影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播带货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方面,应对直播带货从业者实施准入限制,至少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在获得资质后才能上岗从事直播带货。探索实施这样的准入制度,可以提升直播带货者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避免为了经济利益弄虚作假。
另一方面,应依法依规加强对直播带货主播的管理,建立违规主播惩戒机制。尤其是对产生质量问题和影响消费者权益的直播带货主播,在给予警告警示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如果多次违反规定以及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禁止其从事直播带货业务,从源头上保证直播带货从业者素质,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单位:江苏常州戚机厂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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