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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产业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
http://www.CRNTT.com   2017-04-26 00:20:05


 
  两岸产业合作的意义在于:第一,将为两岸经济关系发展注入新动能,尤其两岸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和新经济领域的创新合作,是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动能转换的新方向。第二,有助于推动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化解两岸产业竞合衍生的新问题。两岸产业合作不同于过去生产要素单向转移的产业交流方式,而是通过相应机制、平台和合作模式,推动两岸供应链合作、重大项目合作与产业政策协调,推动两岸产业链的嵌入式、包容式发展,实现更深层次的两岸优势互补,化解两岸产业竞合的消极面。第三,有助于化解两岸利益分配问题。产业合作将产生利益双向分配效应,而且随着产业合作领域的扩大与水准的提高,利益覆盖面将会扩及更多群体,如通过两岸供应链合作可嵌入更多的两岸青年就业与创业,在拉动增长效应的同时解决分配问题,更好地发挥政治与社会的外溢效果。第四,实现两岸经济合作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相衔接的重要途径。尤其两岸产业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建设相结合,不仅有助于两岸企业合作走向国际,也将拓展台湾经济的国际发展空间。

  推动两岸产业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相结合

  但遗憾的是,2016年民进党重新上台后拒不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协商机制停摆,两岸产业合作制度化进程也受到冲击。而且,民进党当局的经济施政方向与大陆经贸政策已发生重大变化,从政治考虑出发,意图通过推动“经济发展新模式”、“新南向政策”等减轻和摆脱对大陆经济依赖,两岸政策互动从良性转向博弈。新形势下,两岸经济关系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很可能放大,若两岸政治僵局再迭加经济利益冲突,其消极政治社会影响不容低估。因此,充分运用民间力量与平台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并以“一带一路”建设等为两岸产业合作注入新的动能与空间,便显得更为重要。

  “一带一路”建设将为两岸产业合作提供新的空间和路径。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增长效应减弱、分配效应增强,反全球化及民粹主义兴起的形势下,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将对未来全球化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影响。从总体框架看,“一带一路”建设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公平利益分配是并重的,其坚持“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和互利共赢”的原则,以及政治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五通”内容,有别于一般性的FTA、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以及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是在为经济全球化探索新模式,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月在达沃斯论坛演讲所提到的,“要讲求效率、注重公平,让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共享经济全球化的好处”。“一带一路”建设的顶层设计与思路,为两岸产业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一带一路”建设的丰富内涵,也将大大拓展两岸产业合作的空间,丰富产业合作的模式。目前“一带一路”建设已获得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回应支持,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合作协定;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投资达到500多亿美元。“一带一路”建设的增长效应正在体现,为两岸产业合作提供了重大机遇。对于台湾企业,“一带一路”建设将提供巨大的市场商机、贸易投资便利与制度保障,有利于其立足两岸开展国际布局;对于大陆企业和“一带一路”建设,台企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地区的布局与经验,以及台湾的部分产业优势,也将对“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助力。

  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下,应以两岸民间合作和平台为主,探索、创新两岸产业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相结合的路径与模式。

  第一,推动两岸产业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相结合,合理配置和深化两岸产业布局。台商大陆投资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可扩大台商发展空间与转型升级的动力。加工出口型台商可藉助“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国际新市场,更有助于应对发达经济体可能出现的逆全球化保护主义倾向。着眼于大陆内需市场的台商,也可藉助“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市场纵深和延长产业链合作,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价值链的提升。此外,结合当前大陆台商转型升级和外移动向,还可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将两岸产业链合作扩大和延伸至“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比如,对于在大陆已不具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传统台企,其在外移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与风险,若其依托“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去”,不仅有利于其获得更有利的投资条件与权益保障,也有利于其继续与大陆企业建立供应链、产业链合作关系,从而推动两岸产业合作布局向海外延伸。

  第二,鼓励两岸产业与企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合作。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应善加利用台商资源尤其是早期在东南亚等地经营的台商,引导大陆企业在海外与台商合作,藉重其已有产业布局和经营网路及与当地的政商关系与社会网路,减少市场进入障碍与阻力,更快融入当地政经与社会环境;有效运用台湾优势产业如IT产业、海洋产业等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的商机包括基础设施项目的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进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等向台商开放,鼓励两岸企业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第三,建立两岸产业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衔接的重要通道与联接点。在台商重要投资区域和大陆“一带一路”建设核心区域和重点区域,将两岸合作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两岸“一带一路”建设实验区或合作区。

  第四,构建两岸产业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相结合的平台与机制。在当前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停摆情况下,两岸以民间合作方式和大陆主动做出相应安排,是推动两岸产业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相衔接较可行的方式。在合作机制上,当前“一带一路”建设涉及的双边和多边机制,台湾难以直接参与,可考虑以民间企业或民间经贸团体等方式参与,如博鳌论坛的参与方式。在合作平台上,当前两岸产业合作的重要民间平台可积极与“一带一路”建设相衔接;台商团体如台企联等可积极担当台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平台,发挥中介、协调、组织作用。应尽快建立相关资讯交流平台,为台商参与“一带一路”提供资讯支持。在合作方式上,两岸可开展多层次、多元化合作,如两岸重大项目合作、海空直航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设施联通”相结合,两岸自贸区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园区相结合,两岸企业通过资本合作、策略联盟等方式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

  第五,两岸产业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对接过程中,要注重增长与分配、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处理。应扩大两岸特别是台湾中小企业、农渔民、青年的参与度,发挥“一带一路”建设的制度与机制优势。注重以经济平台嵌入科技、文化、教育等软实力,做好两岸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民心通”工作。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7年4月号,总第2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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