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以“关于数字人民币M0定位的政策含义分析”为题,对诸多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阐述。文章指出,从M0的费用体系看,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不计付利息,央行也不对兑换流通等服务收费。从M0的发行模式看,应由商业银行承担向公众兑换数字人民币的职能。为确保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审慎选择在资本和技术等方面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银行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牵头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服务。在央行中心化管理的前提下,兼顾稳定和创新,探索指定运营机构与其他商业银行及机构的合作模式,共同提供数字人民币的流通服务。
另外,今年8月,建行手机银行系统在部分地区开展数字货币钱包内测经媒体曝光也曾广泛关注。据报道,用户可以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渠道获得查询、支付、转账、兑出、兑回等服务,包括将现金或银行存款兑换为数字人民币、将数字人民币兑换为现金或银行存款。不过,目前该测试已经结束。
为现有电子支付系统提供更多选择
未来在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中,各类金融和支付机构将如何参与其中?对现有广泛应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工具会有何影响?
范一飞表示,具体来说,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负责在人民银行的额度管理下,根据客户信息识别强度为其开立不同类别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数字人民币兑出兑回服务。同时,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及相关机构一起,在人民银行监管下承担数字人民币的流通服务并负责零售环节管理,实现数字人民币安全高效运行,包括支付产品设计创新、场景拓展、市场推广、系统开发、业务处理和运维等服务。在此过程中,要保持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由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充分调动市场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金融体系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