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衡“可控匿名”成关注焦点
范一飞也提出,数字人民币具有数字化特征,并不完全适用实物现金流通监管规则,需拟定专门针对数字人民币的监管要求,做好数字人民币流通环境建设,同时随着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体系逐步成熟,应及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陈文表示,数字人民币的“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可控匿名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以及反偷税漏税等合规监管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零售支付数据是驱动数字经济创新的重要生产要素,监管也应当制定相应数据分级使用规划,推动个人数据隐私保护下移动支付数据的合理规划使用。
MOAC区块链创始人和井通科技CEO周沙表示,法律上如何界定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的程度是国内外各界关注的焦点。数字人民币需要在满足消费者对隐私需求的同时,又要确保符合“三反”的要求,能否找到这个各方接受的平衡点将会影响其未来国际化的前景,也将会影响到消费者对数字人民币的使用热情和接受程度。他表示,数字人民币将会受到来自世界各国CDBC(央行数字货币)项目的竞争压力,这些压力将会是推动数字人民币进取向前、克服诸多困难与挑战的重要动力之一。
“展望未来,数字人民币仍面临如下挑战。一是客户使用体验和接受度,能不能真正用起来,二是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安全和效率,能不能支持十四亿中国人使用,三是数字人民币能否发挥其天然便于跨境支付的特点,走出国门应用。”邹传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