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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佩琼语中评:呼吁地方人大规范立法程序
http://www.CRNTT.com   2015-03-22 00:20:55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中评社 廖梓达摄)
  中评社香港3月22日电(记者 杨犇尧 廖梓达)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在接受中评社专访时表示,“立法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有些地方人大三点钟开会,四点就收工,最终的法律也是主任委员拍板决定,而不是按委员举手的人头表决,这样的程序是不规范的。很多地方甚至连公开谘询的程序都不走。”

  自200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已走过了15个年头,去年8月,十二届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修正安(草案)”,《立法法》在14年来首次得到修正。作为在去年两会上建议修改《立法法》的人大代表,刘佩琼对中评社表示,《立法法》修改案经过三次审议,立法权终于将下放到市级立法机构,在此过程中,呈现的问题是在启动立法以前,必须在程序上加强调研和公开谘询,譬如说《劳动合同法》,香港和广东的厂商对对该法存在意见,《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改变决议必须取得工会同意,但从经济学理论来说,企业的决议是由董事会来决定,对此,地方上的对应政策包括宽松地执行法规,或是省港两地厂商凭藉政治力量来影响工会,但是,这些并不是长久之计。

  刘佩琼说,过去参与行业领域立法以总工会为主,而事实上,国家的法律需普遍关注利益相关者,譬如《劳动合同法》牵涉到工人、雇主、消费者以及社会福利机构,因此,在立法前有必要做广泛谘询,但如何谘询?现在仍没有一个成型的机制。

  现行做法是把修改草案放到网上谘询,譬如前几年的热议的《个人所得税法》,在网上收到超过20万条回覆,绝大多数是要求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但最后拿到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人大常委会却并不打算提高起征点,这时,就有人大常委站出来说:“如果不提高,我就真的要举手反对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主任委员们才在当晚召开紧急会议,最终决定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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