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30日电/大公报30日发表香港城市大学副教授,博士朱国斌的文章说,当今香港社会需要的是有建设性而非破坏性的反对党。反对党的行动应该有一个起码的底线。即使有党员从心底不认同“一国两制”,即使部分党员坚持认为高度自治程度还不够,但是任何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文章说,香港社会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公民社会。在这里,市民有权以不同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享有充分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香港拥有一个法治政府,政府官员处于监督之下;司法独立,法院依法断案,不受外界干预;还有,市民推崇法治理念,遵纪守法,展示了一个国际都市的风范。然而,由于殖民地历史的原因和相对短暂的回归经验,香港社会的政治生态发展日见畸形或变异。
不能总是“为反对而反对”
以政治反对党为例,它们存在的价值似乎就是为反对而反对。从一如既往的“逢中必反”,到今日的“逢梁(振英)必反”,我们见不到他们提出一些积极理性、切实可行并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必须指出,我们的社会需要有政治上的反对党和来自民间的反对声音,以提醒、监督政府施政,改进管治以达致善治(good governance),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提升人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质素。
文章说,众所周知,在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政治反对党或反对派不可或缺。反对党(Opposition Party)是多党制政治体制中与执政党在政治舞台上打擂台的政党组织,其主要功能就在于批评与监督执政党的所作所为;与此同时,也为其有朝一日在选举中击败对手从而上台执政打下基础。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反对党的反对声音能令到政府从更多角度考虑政策走向和取舍。有意思的是,尽管执政党和在野党平时打得不 可开交,关键的时候也可能会合作,如最近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走向谈判桌达成解决“财政悬崖”共识。选举时,党派之争你死我活;涉及到国家根本利益时,国家利益凌驾党派利益,党派之争斗而不破。
反对党不应该是革命党
在多党制的国家,主 要的反对党一般就是最大的在野党,如法国的人民运动联盟(UMP)。在两党制的国家如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两党轮流执政。不恰当地以香港为例,香港的在野 党就是民主党、公民党和社民连。问题是,由于香港政党制度还未完全成型,甚至幼稚,这些小党派组织分散、理念不聚焦、党派利益相互勾连、选举过程相互争斗,因而不足以撼动政府党(或曰建制派,即民建联;严格地说,自由党只能算是外围力量)。
文章说,反对党不同于革命党,尽管二者都以上台执政为 政治诉求。区别在于,革命党之存在目的就在于改朝换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必要时以破坏和砸烂现行制度为手段,然后再重造一个新社会。在一定的历史时刻,革命是必要的,如1789年法国大革命。但是,革命带来的破坏之惨烈程度是普通人想像不到的。香港顺利回归祖国,告别了革命,现在也不具备革命的需要和条件。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崇拜革命者哲?古华拉在香港也不会有市场的。在野党如果理智应该会看到这点,“革命”是不可能的,还是做好批评、监督政府、促进善治的本职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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