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机制是基础,关键是抓好落实,合理把握容错纠错机制的适用范围和实施程序,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主持公道、撑腰鼓劲。”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今后,党委(党组)和相关部门要在干部考察考核、责任调查、问责启动等工作中,同步考虑是否存在符合容错的情形,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前提下,作出客观公正认定,干部个人和所在单位亦可主动提出申请。“需要强调的是,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同时,还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帮助干部吸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此外,《意见》还明确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要求区分正常检举揭发和诬告陷害,对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查清事实,澄清是非,对故意诬告、散布谣言、干扰改革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严格约束关爱激励相结合
营造良好环境
“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
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是《意见》的主要内容——
拓展晋升发展通道,如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及时跟进研究不同职务序列公务员待遇保障制度,加大省市机关公开遴选力度,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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