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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红:建构起两岸同属一国的国家认同
http://www.CRNTT.com   2016-11-25 00:20:55


 
  需要指出和强调的是,一方面,由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战略与两岸制度化合作交流施行时间较短,并尚未充分展开等因素的存在,因此上述民调结果显然尚不能证实或证伪两岸关和平发展战略对国家认同建构的作用;另一方面,理论而言,由于政治一体化还有其自身的政治逻辑,经济一体化、文化(社会)一体化向政治一体化的外溢存在一定局限性并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显然也不能将国家认同尚未提升的原因仅仅归结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战略与两岸制度化合作交流施行时间尚短且未充分展开所致。

  众所周知,海峡两岸对和平发展的未来方向与目标(是否要统一)至今没有共识,台湾当局当前对推行促进和平统一的措施的意愿不足,甚至根本不愿意,和平发展进程(先经后政)也就难以深化,促进国家认同建构的成效也就有限。事实上,马英九当局在过去7年未能在符合“中华民国”宪法”要求下,及早对前当局先前违背“中华民国”宪法”搞“去中国化”的所作所为(如废除“国统纲领”、推行“文化台独”),采取力所能及的大动作的拨乱反正措施。因此,尽管“先经后政”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逻辑,但也应警惕台湾各界“只经不政”的可能动机,以及对“以经促政、以和促统”作用机制与条件的限制。

  三、因应台湾民众国家认同疏离及年轻世代“天然独”的建议

  国家认同的形成显然是一个漫长的需要主动作为、积极建构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放之任之、水到渠成的自发过程。要建构国家认同,首先,两岸当局要有共同的意愿与行动;其次,要通过包括经济的手段、文化的手段、社会的手段、政治的手段乃至军事的手段等,构建起两岸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包括利益攸关的经济共同体、相互认同的文化(社会)共同体、互信包容的政治(安全)共同体。核心是要在坚持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的引导下,让两岸人民有着共同的经验、共同的利益,共同的观念,以有助于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国家认同的形成。

  要让两岸人民具有共同的经验、共同的利益,进而具有共同的观念,就必须让两岸人民能够交流往来,能够生活在一起,能够工作在一起,实现融合发展。要让两岸人民能够交流往来,能够生活在一起,能够工作在一起,实现融合发展,就需要把海峡两岸建设成为两岸人民在物质与精神方面的共同家园。

  要建成两岸共同家园,形成两岸命运共同体,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就要“拆墙”并“搭桥”。就是要拆除那些阻碍两岸人民交流往来、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的,来自两岸经济领域、文化(社会)领域、政治(安全)领域的政策藩篱,搭建起两岸各自现行体系可以对接的桥梁、两岸人民可以跨越两岸各自现行体系的桥梁。

  通过“拆墙”“搭桥”以建成两岸共同家园并形成两岸命运共同体的关键与核心,就是要让两岸人民在海峡两岸享有国民待遇,包括经济领域的、文化(社会)领域、政治(安全)领域的国民待遇,在海峡两岸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发展局面。

  在当前台湾意识形态总体倾独、和平统一尚未成为台湾社会共识的现实背景下,要以合作交流、和平发展方式推进国家认同建构与和平统一,必须坚持以“两岸一国”为前提、以共同利益为导向,推行两岸整体层面的双向开放以致相互给予国民待遇下的制度化合作与融合发展,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两岸共同家园与命运共同体(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大陆可以在有条件的局部地区对台先行开放乃至先行先试国民待遇)。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除了构建两岸共同家园与两岸命运共同体以型塑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国家认同之外,海峡两岸还必须各自以自己的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等手段型塑国家认同,毕竟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作为内因乃是型塑国家认同的主要力量。特别是台湾当局方面,必须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范台湾社会的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让其“合宪守法”运行,在意识形态领域促进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大陆有必要而且可以“以经迫政”或“以经促政”,以两岸经济合作的利益筹码迫使或促使台湾当局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拨乱反正、反独促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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