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龙用右手拿着刀,他回忆称当时冯思铖还在用手打他,怕冯思铖伤害他,便用刀在冯思铖前胸的位置从上往下比划了一下,当时刀扎没扎到他不知道,就被人拉开了。
于海记得,黄海龙将刀抢过去后,右手拿着刀,把刀举起来,从上向下朝冯思铖左侧前胸攮了一刀,左脚踹了冯思铖一脚。
于海去抢黄海龙的刀,一直到卫生间门口才把刀抢下放在了自己裤兜里。他到卫生间里找冯思铖,冯思铖脸朝上躺在地上,脸上都是血。
黄海龙的肚子和手也出血了,同伴陈连新带他去医院。出了交警队,黄海龙拨打了110,没打通。他告诉另一人拨打120,让120对冯思铖急救。
监控录像显示,18时54分44秒,冯思铖在于海身后拿着刀,通过于海右侧,上前捅了黄海龙。54分54秒—57秒,黄海龙从上往下挥舞手臂,冯思铖倒地。55分00秒,黄海龙被众人拉开,走回走廊卫生间方向。这个过程约有16秒,从画面看至少七人拉架。
案卷材料显示,当日在场的交警大队事故科当事辅警,事后接受富锦市公安局询问时说,当日他看到冯思铖从身后拿出来一把黑色尖刀冲向黄海龙,回办公室叫同事来帮忙,等他和同事出来的时候,走廊里都是血迹,冯思铖已经倒在一楼洗手池旁边。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被害人冯思铖符合生前被单面刃锐器刺戳左侧上胸部肩关节前下方,造成左侧腋动脉、头静脉完全断裂致急性失血而死亡;被告人黄海龙腹部之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被告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焦点
案发后,黄海龙被公诉。富锦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海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