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15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12月14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019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将近2700亿元,同比增长42.8%,高于12.2%的保险全行业原保险保费增速。业界人士认为,《办法》将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持牌经营原则被强化,同时,对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的规范也将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实现更加健康的发展。
强调非持牌机构“五不得”
此次发布的《办法》明确了非保险机构的行为边界,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五类行为,一是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二是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三是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四是代办投保手续;五是代收保费。
“这对于实质依靠保险赚取佣金或服务费的自媒体有较大影响,他们自己申请全国性中介牌照很难,只能依附现有牌照公司,但现有牌照公司将面临更清晰和严格的监管压力。”一家人身险公司互联网业务总监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同时,他指出,《办法》对没有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科技公司影响巨大,以往,由于部分科技公司不持有保险牌照,监管部门无法行使管辖权,导致不正当竞争和风险,如今,这些公司在线开展保险业务的非合规行为都受到了限制,对持牌机构将形成利好。
那么,非保险机构要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出路在哪里?新一站保险网董事长助理李阳对记者分析道,一种方式是申请保险中介牌照,但必须是全国性牌照,因为《办法》规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是全国性机构”,地方性保险中介牌照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没有价值,目前来看,直接申请保险机构牌照难度较大;二是与持牌保险机构展开合作,但是和以前消费者可以在第三方平台直接完成保险购买不同,消费者的投保页面必须属于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这将改变保险售后混乱等问题,让消费者明白自己买的是哪家机构的保险,遇到问题该找谁。”李阳表示。当然,这和以前那种“一键购买”相比,消费者购买体验可能稍显复杂,需要第三方平台和保险机构构建好系统,需要保险公司设计出真正的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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