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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台独意识形态的制约与重构
http://www.CRNTT.com   2021-01-02 00:16:15


 
  事实上,就算在陈水扁执政时期,台湾对大陆的出口仍然是逐年增加,明显大陆虽然一方面在政治上强调一个中国,但是,对于反对一个中国的陈水扁政府,仍然不断促进两岸经贸的互动发展,这样政经分离的双轨策略,在中国大陆经济强势崛起的影响力下,已然让台湾不得不正视中国大陆的存在。而两岸关系为什么要正常化、为什么不得不正常化,事实上在两岸经贸互赖之深的情况下,亦让台湾不得不正视中国大陆的看法及想法。毕竟,不管是两岸三通、社会文化经济交流,台商的投资保障、两岸金流、物流、人流的交流,还是司法互助等重要议题,台湾均不能、也无法、更缺乏足够基础与强大实力去脱离大陆而独自行事,这亦是民进党在坚持反对“一个中国”与“九二共识”的前提下,面对中国大陆的弱势所在。

  在台湾内部来说,民进党要推动“台独”的两岸政策,首先就得受到历次选举选票的检验,没有透过选举,就没有办法执政、没有办法取得及执行政策之途径及方法。民进党在创党之初,的确有台湾建国的理想及愿景,然多次的选举下,民进党的政治菁英们,亦瞭解及意识到单依靠台独理念所吸附的选票,不足以使民进党跨过执政选票的门槛。且国民党主张之九二共识,在马英九时政时期的八年中,事实上亦证明了台湾并没有消失,台湾依然是实质的政治实体。故民进党于近年来,除了于以韩国瑜为竞选对手的选举活动之外,其余在各种选举场合便再少听见以“出卖台湾”的语言来攻击国民党。

  毕竟,台湾民众已习惯于和大陆交流了,而不再认为和大陆密切交流,就等于是卖台,使得民进党没有了“出卖台湾”的“语汇”市场。至于针对以韩国瑜为竞选对手的选举活动出现之卖台语汇,笔者则认为当属特例。故民进党内的政治菁英与基本教义派,虽然依然坚持其“台独”的精神,但是在表述说法及实际做法上,均有不同的看法及主张,例如转而去打台湾的“主体意识”议题,这样的声音,在未来势必更加多元,亦是蔡英文在制定两岸政策上,所必须参酌的意见及看法。

  在马英九执政时期的八年中,随着大陆的经济成长而跟随着陆客、陆生来台及对台契作采购等,中国大陆对于台湾的经贸政策除了一贯的招商引资外,更提出以“惠台让利”策略来影响台湾内需市场。大陆对台经贸政策的溢出效应在于陆客、陆生、契作等在马英九执政时期开始增长,而其所带来的消费能量已经影响台湾的内需市场,使得大陆拥有更多的筹码来影响2016年后执政的民进党。故2016年以后,大陆以陆客、陆生、契作的减少,表达对于蔡英文没有表示认同九二共识之不满,而其影响已经出现在台湾内部包括基层里民团体、观光、旅游团体等过去依赖大陆客带来经济收入及成长的庞大团体,使之公开表达对蔡英文两岸政策的不满,而大陆市场之庞大,亦令过去挺绿的部分企业为了企业的永续经营,不得不发声表达其两岸立场。

  明显的,民进党在制定两岸政策时,亦不得不正视以上这些台湾内部的制约力量。就争取选票支持、赢得胜选执政的务实面来说,民进党两岸政策的衍化,似乎比国民党更有弹性,更能抓住台湾内部民意的氛围。而目前,虽然蔡英文的两岸政策,仍然是坚持否认“九二共识”的回答,但是也不至于再于未来提出更为“激进的主张”。寻求在语汇上创造出两岸双方都接受的主张,亦是蔡英文所说“求同存异”;这个“求”的过程,即是蔡英文政府所要面对及努力的方向及手段,而“同”是包括在“名词”上求取一致都接受的说法。至于接受“异”,则可以说是“维持现状”的另一种说法。在目前的政治现实下,的确存在两岸民众对于统独不一样的观点及说法,不只是红蓝绿白,包括在大蓝小蓝、大绿小绿等各阵营内部也各有分歧。

  在未来,民进党为了避免台湾经济持续下滑,进而影响下一次选举的选票,势必不得不正视大陆对台经贸的影响与效应。而就两岸政策上,可以预见,将走向不挑衅的路线。纵使“台湾独立”仍然是民进党的“党魂”,但是,外显的方式则走向以不同的语汇来维持包装其台独的说法,或是避免提及争议性的主张及语言。

  三、民进党台独意识形态的结构功能分析

  意识形态的组织性或组织性的意识形态,是指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使群众产生献身,甚至是行动的意愿,这是因为意识形态必须是以“政治组织”作为中介,才能达到上述的功能。学者舒曼(Franz Schurmann)便视意识形态为“组织的思想特质”(thinking characteristic of an organization),也就是采取“组织性的意识形态”(organizational ideology)之看法,他认为组织性的意识形态之定义,就是一套系统性观念加上有效的行动,虽然令人感觉较为抽象,但是人们必须在这样的基本影响之下从事能够获取成果的行动,因此这个组织存在的目的便是要采取行动。

  舒曼进一步认为,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号召群众、动员群众,乃是因为意识形态是以政治团体作为中介。换句话说,我们所说的意识形态,基本上是一种组织性的意识形态,脱离了组织而谈论意识形态是不可能的。

  若说“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和生活意义运作的媒介,它包括日常生活的概念、经验和具体的知识学理,则“政治意识形态”(Political Ideology)即指“信仰体系”(Belief System),它包括一套与人性和社会有关的规范性或经验性基本命题,这些基本命题用来解释或辩护人类现实存在或未来存在情状,并指导或维护既存政治秩序之发展。或者,我们从内容分析和符号系统加以分析,如果它是以影响人们的政治行为导向的,我们就可以称呼为政治的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指导、支持或激励以及限定个人、团体与国家政治行为。

  舒曼的“二重结构途径”将意识形态区分为“纯粹”(pure)与“实践”(practical)两个部分作为基础,指出“纯粹”的意识形态为一套完整有意识的世界观,是共同遵守的原则,纯粹性的意识形态以“理论”的形式呈现,例如民进党的台独党纲及其相关论述;而“实践”的意识形态则具有工具性价值,提供个体行动的合理依据,实践性的意识形态通常以“思想”方式来呈现,在不同的政治社会环境、亦即不同的“具体情况”下会有不同的诠释,在不同时空背景和阶段中有不同的名词与意涵,例如蔡英文在2016年就职演说及2020年连任演说中对于其两岸政策主张与“台湾主体意识”之相关表述。

  由此可见,“思想”的内涵是可以改变和演化的,但“理论”则是固定不变的普世信仰。故不论民进党执政下的两岸政策如何表述与落实、如何用强调“台湾主体意识”与“台湾人自决”去包装向选民行销,其台独意识形态是不会改变的“神主牌”,丢了台独意识形态这块“神主牌”,就代表民进党将失去其创党理念与价值。但同样的,国民党也无法舍弃“九二共识”这块招牌。倘若国民党没有了“九二共识”、而民进党也没有了“台独党纲”的话,则国、民两党在国家认同与两岸立场上恐将渐趋一致,而这趋同化的结果,便是两岸一直“维持现状”下去(但也不用有所改变如“法理台独”或“终极统一”)将成为台湾民众的“最大公约数”,时间越久便越难改变这样的认同,因为已经定型了。

  故舒曼认为,“纯粹”的意识形态和权威的合法性有关,而“实践”的意识形态则和政策路线的选择有关。纯粹性的意识形态有理论性,着重在价值观,它不随时、空而移转,但也并非是一成不变;实践性的意识形态则有阶段特殊性,它会随着党内权力的变化而以不同的政治路线形式出现,提出妥当之行动指南。倘若缺少了纯粹性的意识形态,则实践性的意识形态将无以合法化。同样的,若没有实践性的意识形态,政治体系则无法转移其世界观为一贯的行动。因此,意识形态必须“实践”才能发挥作用,而民进党的台独意识形态也必须通过“台湾主体意识”与“台湾人自决”的包装来发挥作用,经由争取广大中间选民认同,让选票极大化以获取执政权。

  我们可以从舒曼提出的“二重结构途径”来分析民进党台独意识形态在变迁过程中的“变”与“不变”,可以发现民进党将之以“继承”与“发展”来加以概括,并将之具体化于党纲党章与各种规章文件之中。例如在其“台独党纲”之后,又相继提出“台湾前途决议文”以及“正常国家决议文”作为因应。所以就辩证法来说,民进党台独意识形态的“衰退”与“重构”在意涵上是相互证成的,并配合民进党与蔡英文政府的思想路线与施政主轴,来反映其政党利益和世界观,并企图引导台湾社会大众参与、从事社会实践以达到其政策目标。掌权者始终为了自己的政党利益去解释其意识形态之“实践”,也利用此意识形态去攻击竞选中的对手,以争取选票、获得执政权。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0年12月号,总第2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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