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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挂五星旗公投案领衔人、前台湾中社社长刘曜华。(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8月7日电(记者 杨腾凯)备受两岸关注的禁挂五星旗公投案,在上周的“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会中,原本是决议请公投案领衔人在8月3日之前进行补正。中选会7日再度召开委员会审查此案,会后“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表示,此案因公投领衔人未于期限内进行补正,“中选会”依法将其驳回。
禁挂五星旗公投案为前台湾中社社长、逢甲大学都市计划与空间资讯系副教授刘曜华所提,亦为公投“领衔人”。
原本7月31日“中选会”委员会讨论此案时,是要求刘曜华必须针对三项问题补正提案内容,第一点为,国际赛事中需不需要禁止五星旗?第二点为,如果禁止悬挂五星旗,当有人违反时,是否要受到刑法处罚?第三点为适用范围问题,到底是政府机关及公立处所不能悬挂五星旗,还是说西门町这类的公共场所广场都不行?
当时“中选会”要求的补正期限为8月3日,补正只有一次机会,并于8月7日重新审查,决定核准或驳回。
陈朝建7日接受中评社访问,他向中评社表示,此案由于公投领衔人未于期限内进行补正,“中选会”依法将其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