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 柬埔寨集中缉捕:国家监委首次牵头通过双边执法合作方式开展的追逃行动
2019年7月,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和重要涉案人于荡、詹伟胜、林舜涛、项亨达被缉捕归案。这是于荡被刑事拘留。
2019年7月,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国家监委、公安部有关部门通过执法合作,提请柬埔寨执法部门开展集中缉捕行动,将藏匿在柬的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和重要涉案人于荡、詹伟胜、林舜涛、项亨达缉捕归案。
被缉捕的4人中,于荡涉嫌帮助“百名红通人员”石阳转移贪污所得赃款,詹伟胜涉嫌职务侵占罪,项亨达涉嫌挪用资金罪,林舜涛涉嫌行贿罪。四人涉嫌罪名不同,立案机关不同,涉及三个省份、多个部门,涉及缉捕、遣返、押解多个环节,还需要外国执法机关通力配合,组织协调难度大、力量整合任务重。中央追逃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谋划、精准指挥。国家监委和地方监察机关充分履行监察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成功将4名外逃人员缉捕归案。
点评:这次行动是国家监委成立后,首次牵头通过双边执法合作方式开展的集中缉捕行动,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追逃追赃的具体体现,充分展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