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对上述地方在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
自2017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目的在于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动形成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狠抓落实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据统计,在督查激励措施增加9项情况下,今年受到督查激励地方的数量总体与去年相当,进一步提升了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有45个地方因多项工作成效明显,受到2项以上督查激励;有69个地方因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新的突出成绩,连续2年受到督查激励;市县基层地区受到督查激励的数量占比接近90%。
来源:中国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