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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台湾年轻人的国族认同,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
中评社╱题:认同、历史真相与历史诠释 作者:谢大宁(台湾),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访问教授
所谓“新国族建构运动”,是由民进党与当时国民党以李登辉为首的本土派所共同进行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夺权,既要摧毁国民党原本的权力结构,也是为了可以巩固新的权力结构。这种历史脉络改变的基点,不是来自于对历史真相的扭曲,而是来自于试图改变整个台湾的历史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以及政治认同。两种台湾历史教育中叙事脉络的竞争,本质上是一种认同的竞争,而不是历史真相的竞争。如果说这是一场认同之战,它无法通过厘清历史真相的方式,靠对所谓历史证据的论辩来解决,那又该如何解决呢?的确,当问题已经上升到认同战争这个层次时,就不会是个容易解决的问题了。认同问题的特质,它是感情性的,不是知识性的,说理、威吓、怀柔,软的硬的手段都未必有效。就台湾目前的认同状况来说,尽管还没到整体断裂的地步,但其走向不容乐观。
序
台湾近年来有一场历史教育的危机,对于此一危机,两岸许多历史界的朋友都为之义愤填膺,总觉得似乎该对这样一种数典忘祖的行为做些事。于是近年来就有不少朋友投入一个工作,就是想把在台湾被独派分子所扭曲的“历史真相”找出来、讲清楚,认为说只要能够还原了历史真相,应该就可以导正这种刻意的扭曲,或者至少可以在年轻人的认知里,扭转他们偏差的历史知识。这样的想法当然其情可感,但是我想问的是,这样的做法有没有用呢?台湾的这场历史教育的危机,真的只是源自于某些人对历史真相的刻意扭曲吗?
我想先简单描述一个历史场景。那是在一九九六年,台湾第一次的总统民选结束后,发生在当时总统李登辉官邸里的一件事。这件事大概任何管道都不会有公开的记录,我也不是现场的参与者;但是我一位很亲近的老师,当时正好因缘际会,他是座上宾,根据他的亲口转述,也许可以作为一条重要的佐证史料。事情是这样的:李登辉当选了台湾第一届民选总统后,当时的中央研究院院长李远哲,率领了许多位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的所长,在某天晚上到李登辉的官邸去表示祝贺之意,我的老师当时正好担任中研院文哲所的所长,所以他也就躬逢其会了。
他们一行人到了李登辉官邸落座后,据我老师转述,李登辉从他的书房里出来,陪同他从书房里出来的还有杜正胜。李登辉与杜正胜应该已经在其书房中谈了许久了。他们落座后,整个两个小时的谈话,话题就围绕着李登辉新任期开始后,要如何透过教育的方式,来改变台湾年轻人的认同。李登辉非常刻意地希望台湾的教育要建立在对台湾的认同上,从台湾的认同出发,才能建立“正确”的认知。而当时座上宾中的李远哲与杜正胜当然就是最重要的执行人了,因为当时李远哲正是所谓台湾教育改革的主要负责人,这位在当时有着“神”一般光环的李院长,在教育领域里可真是一言九鼎还不只,杜正胜的斑斑事迹就不用再多陈述了。
之所以我要简单陈述这个历史场景,是希望给各位读者一个重要的历史证据,台湾的这场历史教育的危机是由政治面所直接发动的,而且是由当时还是中国国民党的主席所亲自发动的。这个历史判断大家也许并不陌生与意外,但有这样一个场景作佐证,应该更可以充分确定这一事实。
简介这件事,告诉了我们一件事,就是改造台湾年轻人的认同,才是整个作为中最重要的一件事,这点我相信大家也一定都不陌生了,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还有,就是我们也可以从这里知道,历史教育乃是他们选择的最重要工具,我们必须明确把握这一点,然后才能准确回答本文一开头就提出来的那个问题。
一、改造认同是为了建构一个新国族
我们也许必须承认,台湾确实有一块创造台湾认同的沃土,从乙未割台开始,台湾就脱离了祖国怀抱,一百多年来,不管政治上如何变迁,绝大多数的时间,两岸都是隔断的。虽然这并不构成台湾脱离中国的理由,可是要说存在着酝酿这一意识的沃土,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东晋、南宋南渡才半个世纪,南渡的人士就已直把杭州作汴州了,可见这本来就是个难解的课题,而台湾内部政治竞争的催化,更让上世纪最后十年的台湾,开始了这一认同变迁的狂飙。
这个狂飙,可以名之为一个“新国族建构运动”,它是由民进党与当时国民党以李登辉为首的本土派所共同进行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夺权,既要摧毁国民党原本的权力结构,也是为了可以巩固新的权力结构。可是这个运动在客观的世界权力结构下,一直只能以某种“隐喻”的方式进行着。所谓的世界权力结构,一则当然是北京开始快速崛起,另一则也是美国的暧昧态度。美国始终实质上把台湾当一个国家看待,但又必须遵守他自己承诺的一个中国政策,所以他们始终以其影响力,把两岸制约在“和而不合,分而不离”的架构里,以维持他们最大的利益。这样的制约力量乃逐渐让台湾这些独派采取“独台”的策略,也就是说不再以追求台湾独立为目标,而是以在中华民国的名义下,追求自我限缩主权的实质独立状态。于是台湾开始流行一种政治上“只能做,不能说”的隐喻性策略。但为了稳固这样一种策略,既然政治上可以作为的空间不大,那就只能在意识形态上,先求在台湾内部巩固一个“以台湾为名”的新国族,于是一个老方式就开始浮上台面。老话说,欲亡其国者,先亡其史,在这一老的思维中,历史教育就被首先选为这一运动的工具。其策略就是将中华民国的历史进行切割,把中华民国彻底台湾化,并以台湾为主体,重新建立一套以“台湾”为名之“国家隐喻”的国史论述。
关于这一建构的实质进程,也就是后来围绕课纲问题所展开的斗争,近年来论者已多,笔者也曾有多篇文章谈到,此处就不再赘述。对本文而言,我想谈的乃是另一个问题,即从方法论的角度上说,这一建构是不是以“扭曲历史真相”的方式来进行的?之所以要做这样的方法论层次的厘清,当然是因为有不少人是如此来看待此一问题的,可是真是如此吗?
二、台独分子是以扭曲历史真相的方式建构其“以台湾为名之国史”吗
对每位历史研究者而言,一个老掉牙的史学方法论问题,应该都是耳熟能详的,也就是说历史知识并不同于科学知识,历史知识是通过诠释的过程而建构出来的,在这个建构、诠释的过程中,历史材料的真相只是一个必要条件,我们可以说历史材料必须要通过检验,我们不能假造史料,历史材料是有些物质层面之基础的,一个历史事件涉及的人地时事物,都是可以查考的,只要条件许可,我们都必须尊重,也只能根据真实的材料来进行诠释性的建构,这都是写历史的基本信条。但是历史材料并不同于物理事件,这主要是因为在一套历史诠释中,要如何赋予一个历史事件以意义,这只能在其整体诠释脉络中来决定,也就是“史家”的主观在这里扮演了相当的角色。
今天在史学方法论里大概已经没有人相信,只要把历史材料考证清楚,就可以决定所有的历史叙事了,那种素朴的考证派史学,应当可以休矣!
这当然也不是说史家可以把历史材料玩弄于股掌之中,随他的意,高下由心。这里好有一个比方,这有点像我们说法官判案的自由心证。法官判案当然必须根据证据,办案的人必须确保证据的客观性,不能随意捏造证据,因为这是法官判案最重要的基础。可是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如何,这就需要法官来进行认定了,这一认定当然就是法官作出心证的空间。要知道,大部分的案子对法官而言,证据都不可能非常完整,要从片段的证据作出对全案的判断,当然有无数的证据漏洞需要法官用心证去填补,法官该做的是根据证据,并严守论证的逻辑,从而得出判案的结论。由于法官的结论影响个人权益甚大,因此他对证据的采认规范,以及推论的严谨程度,自然要求甚严,只要稍有疑问,所谓罪疑为轻,他也只能尽可能做出无罪推定。而史家的处境虽类似于法官,可是他的情境还是有点不同,这是因为历史事件的完整性比法官可以搜集的还更困难许多,他所需要填补的史料空缺更多得多,所以史家要形成心证,就往往必须凭藉更多的如柯灵乌所说的想像,于是史料的证据力评估当然就更有赖于史家的推论了。这也就是说,我们看到太多这样的例子,同样一条史料在不同的历史叙事中,有时会扮演截然不同的角色,这恐怕很难说他们是在“故意扭曲历史真相”吧!我们有时会指出史家引用了错误的史料,若是如此,当然要讲清楚,错误的史料必然导致错误的推论,这问题是不能犯的,但是引用错误的史料,跟史家对证据之证据力的不同评估,这乃是不能混为一谈、必须区分清楚的两个概念。
讲清楚这个掉书袋的问题,是希望我们先建立一个共识,也就是当我们指责一个在进行历史诠释的人,他扭曲了历史真相时,这个指责究竟何所指?今天台湾很多写台湾史的人,的确有许多引用了错误史料的问题,比如说“只有唐山公,没有唐山嬷”的说法,以及罗汉脚只能娶平埔族女孩为妻等等,恐怕都不是正确的史料。这时,我们去厘清真实的史料当然是有意义的事,可是也有许多叙事并不是因为取用了错误的史料,而只是因为叙事脉络不同,因而导致对证据的评估不同所致,这时如果还要再用扭曲历史真相来说,恐怕这样的指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举个例子来说,荷兰人到台湾,清廷到台湾,这都不假吧,但我小时候的历史叙事,会清楚区分这两种到台湾的意义,我们绝对不会说清廷到台湾是一种殖民的行为,可是台湾现在的历史课本,就会无差别地对待这两种到台湾,说他们都是殖民者,尽管这样说的人他们的祖先也多是从清朝过来的,然而你能说这是一种扭曲历史真相吗?或者当你这样指责他们时,他们会同意这样的指责吗?如果你可以直接拿出证据,说他用错史料了,这时他不认也得认,但是像这样的地方,他们大概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指责的。
我想我对这个方法论的问题,应该表达清楚了,我的意思很简单,我们要谨慎使用“扭曲历史真相”这样的说法,以使我们能够看清楚一些问题脉络,从而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针对问题,解决问题。于此,我想搁下错误引用史料的问题,谈谈在台湾历史教育中竞争着的几个基本的历史诠释脉络,也就是说我尽量暂时不管扭曲历史真相的问题,来看台湾现行的历史诠释,其差别在哪里,以及形成这样差别背后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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