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组织机构全覆盖,只是派驻监督全覆盖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提升监督实效,是派驻机构改革需要解决的重点课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坚持把体制机制、制度规定制定好、调整好、建设好,提升派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驻商务部纪检监察组制定《问题线索处置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关于做好诫勉谈话工作的意见(试行)》等,规范其他单位移交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文书和审批程序、函询说明文书格式等,推动派驻监督更加成熟规范。“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的会议,在会前要准备什么,会上重点听什么,会后要查什么?”前不久,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委31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纪检监察室都领到了一本《派驻监督工作指导手册》。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图、相关工作表格和工作模板都在其内,如何突出监督重点、如何规范监督程序、如何让监督成果见效变得一目了然。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以强化政治监督作为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驻国家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一套以“日常监督、通报报备、专项监督、定期报告、责任追究”为手段的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机制,已严肃问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相关人员7人次。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就服务实体经济、减税降费、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工作到基层调研。改革以来,该组已向总行党委成员、总行部门、一级机构发送提醒函、监督整改建议书65份。
(新闻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