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间发展差距得到有效控制。国家持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增强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以来,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由于基数较小而保持较快的增速,东西部地区间发展差距有所缩小,扭转了长期以来东西差距加剧扩大的势头。同时,不同地区间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在规模、密度和质量方面的差距也明显缩小,教育、医疗、文体、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城乡区域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呈现大致相当的趋势性特征。
区域间分工协作格局逐步形成。东部沿海地区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率先设立经济特区、经开区、高新区、自贸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发挥对中西部内陆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市场和劳动力比较优势,强化能源、原材料、农业基地、生态屏障功能,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和开放平台,不同尺度区域、不同等级城市间分工协作、动态调整的发展格局日益形成。
区域间协同互动的机制模式不断探索丰富。东部沿海发达省市对口帮扶西藏、新疆、青海等西部省区,开展与东北省市的对口合作,调动政府资源、各类企业和民间力量全面参与扶贫开发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围绕大江大河、湖泊、湿地、森林等生态功能区,相关地市不断探索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区与受益区间的生态补偿机制。受土地、劳动力、环境容量等成本因素制约,东部沿海加快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安徽、湖南等省市建立了不同特征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探索“飞地型”产业合作模式。长江、黄河沿岸上中下游省市设立了不同组合的省市联盟、协作机构、联席会议,晋陕内蒙古、沪苏浙等交界地区开展了多样化的共建共享机制探索。
区域经济布局存在瓶颈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在结构、方式、动力、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制约,空间布局相对不够合理、分工尚不明确、功能相对不协调等,是影响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稳步实施的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