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鼓励10+3各方相互支持公共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包括支持升级传染病防治的卫生设施,培训公共卫生人员,为东盟国家学生赴中日韩相关学科的教育培训机构学习提供奖学金,加强国家卫生系统建设。
七、确保有足够资金支持防控疫情和保护民众,探讨从现有10+1合作基金和10+3合作基金中划拨一定额度,包括东盟外部伙伴提供可能额外资金支持,设立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特别基金。
八、加强合作,为在彼此国家生活、工作和学习的10+3各国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致力于保护受疫情影响人员的尊严、健康、福祉和安全,确保他们得到公平对待和有效救治,必要时为人员流动提供便利。
九、通过多种媒体形式促进有效公共沟通,包括及时通报政府有关政策、公共卫生和安全信息,澄清不实信息和虚假新闻,消除污名化和歧视。
十、重申致力于保持贸易投资市场开放,加强10+3国家合作,发挥10+3大米紧急储备机制作用,确保粮食安全,保持物流网络顺畅和持续运作,增强地区供应链韧性和可持续性,特别是保证食品、商品、药品和医疗等必要物资供应,确保必要公共卫生应急措施是有针对性、适当、透明和临时的,不应造成不必要的贸易壁垒或干扰地区供应链,并应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十一、在优先保障公众健康,着力抗击疫情并尽量减少其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同时,鼓励维持区域必要联通,尽可能为商务旅行等必要人员往来提供便利。
十二、重申共同致力于推动疫后复苏,促进经济发展,增强金融韧性,恢复增长,互联互通和旅游业,维护市场稳定,防止经济衰退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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