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24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不涉财政赤字货币化,罚款上限提高至二千万元——中国人民银行法将迎大修。
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民银行职能定位不断调整完善,履职形式和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实施和修订之初相比,发生了深刻变化。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此次修订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修改完善了央行职责;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制度,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多项重要内容均在修订中被予以充分体现。
修订内容涉及多个重要领域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财务会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3条。
据悉,央行组织专门人员对修法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多次开展实地调研,长期跟踪研究相关国际经验,起草了修订草案。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在先后征求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业内专家学者的意见后,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从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八大方面:
一、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写入立法目的,同时明确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宏观审慎政策的职责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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