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1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审计在查处重大问题、揭示重大风险、监督经济权力运行方面的优势,推动纪审协作衔接顺畅、协同高效。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继续加大审计等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探索强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聚焦制度建设、案件查办、系统治理等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增强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合力。
为从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加强全链条、全要素协作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协同自治区审计厅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等制度机制,对问题线索移送管理、促进协作配合、业务交流、对口联络等予以规范,对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基本程序、重点内容、责任主体、时限要求等作出明确。在此基础上,自治区纪委监委持续强化对审计移交问题线索的“全周期”管理,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接收,集中管理、优先分办、快速处置、定期调度、及时反馈。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会商、常态沟通,并相互提供有关资料。对有关专项监督和重大案件查办,协调审计方面力量参与,发挥专业优势,推动攻坚突破。
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案件查办作为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有力抓手,紧盯水利、国企等重点领域,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对审计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深挖细查审计发现的经济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此前,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西藏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羊某某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该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未落实抵押手续即支付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主要领导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长期参股民营企业等突出问题,随即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自治区纪委监委收到该问题线索后,及时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了核实,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羊某某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审计移交的涉及羊某某的主要问题基本被查实,羊某某不仅严重违纪违法,还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