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14日电/据光明日报评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两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继做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健全金融机构治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以及“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等具体任务。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我国资本市场未来的发展方针,尤其对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上市公司治理需适应资本市场改革中的强化监管要求
2018年以来,结合资本市场改革需求,国务院、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多项政策法规进行修订与完善,对上市公司治理加强了监管。但实践中仍出现了“兜底式增持”风波、公司回购与高管减持“神同步”等公司治理问题,这些行为游离于现行法律的边缘,扰乱了正常交易秩序,给资本市场稳定运行造成损害。虽然在监管部门的问询与干涉之下均进行了纠正,但也暴露出监管政策的滞后性,尤其是对未违反现有法律但又事实上造成资本市场非理性波动的行为的追责机制和惩罚措施不够明确。
当前,在经理人市场等外部市场机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政府监管仍是公司外部治理的主导力量。从法制层面看,一是未来应重点考虑由个性化处罚向标准化和常态化监管转变,建立法律制度变革与完善的动态机制,提高监管预见性;二是对已发生的案例尽快讨论形成法律准则,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除了及时干预之外,尽可能快地形成新的规章制度。总之,完善监管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条件,未来的法制改革应以提升监管政策变革的及时性为重点,实现对上市公司治理行为的全面化、精准化和常态化管控,彰显监管制度的先进性与前沿性,切实保障公司治理各主体的利益。
以数智化提升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意愿与能力
诸多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案例表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可以有效约束大股东与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对提升公司治理大有裨益。然而,中小股东持股比例低,监督成本相对高,“搭便车”思维已根深蒂固,极大程度上阻碍了其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目前,企业身处数字化浪潮之中,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应用,海量、动态、多元的数据不断出现,并与上市公司运营和资本市场发展深度融合,为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了可能性:中小股东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在互联网上获得大量时事资讯,为深入了解公司提供了便利条件,从主观上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意愿;中小股东借助信息技术联合行使股东权利有了可操作性,客观上也会提升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和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