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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慎防台当局为陈妤瑄策动“迂回引渡战”
http://www.CRNTT.com   2024-09-27 10:32:31


  中评社香港9月27日电/澳门新华澳报27日发表富权文章:慎防台当局为陈妤瑄策动“迂回引渡战”。以下为文章内容。

  在昨日下午台湾当局陆委会的每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涉嫌参与在菲律宾发生的撕票案的台籍陈姓女子,已在韩国落网,台湾当局将如何处置?。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回应表示,关于台籍陈姓女子一案,陆委会没有掌握细节,刑事局表示会去瞭解案情。由于中国大陆与韩国有签引渡条约,陈姓女子有可能被引渡到中国大陆去;事发地在菲律宾,菲国也有管辖权,究竟到时怎么引渡,将会持续关注。梁文杰又表示,目前不瞭解陈姓女子在这个案件属于、主犯或从犯,对于台湾来说,台湾民众在国外犯罪,必须是三年以上重罪,台湾才会有管辖权,由于许多细节尚不清楚,没有办法进行特别的说明。而台湾当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则于大前日表示,“李娜”为四十四岁台籍陈姓女子,出生地为台北,将持续关注案件发展。刑事局表示,中韩签有引渡条约,无论目标对象国籍均可引渡,将持续关注,后续由“外交部”协助处理。而“外交部”日前则表示,驻韩代表处与“外交部”都已掌握“李娜”在韩国遭警方逮捕事,鉴于本案已进入司法调查程序,“外交部”已请驻韩国代表处持续与韩国检调机关保持联系,以维护台湾居民应享有的司法权益与保障。“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则表示,相关机关已掌握此案状况,会密切注意后续发展。
  
  该宗绑架勒索撕票案发生于今年五、六月间。五月十四日,在法国巴黎欧洲心血管介入研讨会中,美国雅培医疗器材公司的中国区负责人孙靖,结识一名自称是菲律宾Meder医疗器材公司经销商“李娜”,并介绍给中国苏州润迈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国际行销总监夏轲孚。“李娜”向两人发出邀请函邀请两人前往菲律宾考察业务。六月二十日,夏轲孚和孙靖前往马尼拉,由“李娜”提供专车接送,其后两人失去联络。随后两人的家属或助理都收到微信电话,要交付巨款“赎身”。其中夏家向绑匪交付了三百万元人民币赎金,但绑匪仍然将两人撕票。两人的遗体在尸检后被就地火化。六月二十七日,夏轲孚和孙靖的家属前往菲律宾办理后事,夏轲孚于七月一日在北京举行追悼会后于家乡安葬;而孙靖则在七月六日于北京举行追悼会。
  
  由于遇害者分别是中国和美国公民,中国公安部、美国联邦调查局联合菲律宾警察反绑架大队调查此案。菲律宾警察反绑架大队称已掌握涉案绑匪之线索。菲律宾警方指,绑架案中的疑犯“李娜”是“外籍华人”,而且与多宗绑架案有关,其在案后不在菲律宾境内。七月三日,菲律宾警方在马尼拉大都会帕赛市拘捕一名孕妇,指控其为绑架集团头目,而且与夏轲孚、孙靖绑架案有关。而“李娜”在逃回台湾后,短短不到几日,又迅速飞往韩国藏匿,这一躲就是两个多月。但于九月二十二日被韩国警方捕获,并证实“李娜”的真名为陈妤瑄,一九八零年五月十七日在中国台北市出生。而菲律宾警方也研判,“李娜”有可能被大陆黑帮吸收,进行精致型的绑架案,利用假身分,参加一些高门槛的研讨会,藉以物色“猎物”。
  
  应当说,对于陈妤瑄案,虽然她是台湾居民,但台湾当局插不上手。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属人管辖”及“保护管辖”原则,任何人在境外对中国公民犯罪,而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都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该绑架撕票案涉及两条人命,陈妤瑄不管是主犯还是从犯,都足可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大陆的司法机关对其享有司法管辖权。另一方面,中国与韩国签署了《引渡协议》,中国有权向韩国提出引渡陈妤瑄的要求;而台湾当局与韩国并没有签署任何双边刑事司法协助协议,也就不能以陈妤瑄是台湾居民为由,要求韩国将其移交给台湾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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