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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续会」对于两岸经贸发展之影响
http://www.CRNTT.com   2006-12-22 10:09:42



  对于直航问题,不但航运业者建议要放宽境外航运中心货载及港口限制、开放两岸三地直航、开放航运业于两岸互设分支机构等。工商业界亦认为目前两岸空运透过在港、澳两地转机,转机时间及成本耗费不菲,助长港澳转运生意兴隆,大陆和港澳的航空公司大赚转机之商业利益,造成台湾的海空转运量成长减缓,阻碍台湾成为区域运筹中心;外资投资台湾减缓,外商迁移企业总部日益增多,这些都显示延宕开放三通的坏处日益显着。因此建议「加速完成两岸三通」,及早复委托「台航会」为两岸海运直航的对谈窗口,扩大两岸直航港口并逐渐推广至全面直航;推动先空后海、先客后货,取代原先的「先海后空,先货后客」的开放原则;积极推动「周末常态定点包机」客运直航,为空运直航暖身及增加观光客源。

  然而,反对者则主张,直航问题不应陷入「直航」及「三通」会促使台湾经济加速成长的迷思,必须警惕直航的各种负面效应,包括产业外移、失业等
问题,尤其不能影响台湾主体性。在经过多次讨论后,共同意见草案提出「两岸直航影响广泛深远,历来民意调查显示,多数民众支持确保安全、对等、尊严的有条件直航,反对无条件、冒进的直航,因此,『直航』必须时机成熟,并有周延的规划及配套作为」。但是台联与民进党立委表示:「不能以包机常态化来取代直航,在两岸未正式协商,以及国家安全议题确定之前,不能让直航正常化」;「两岸直航应该首重于确保国家主权及安全,然后再谈直航问题。」

  对于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主张开放者则认为,大陆旅客消费力高于其他国家,开放大陆观光客可繁荣台湾整体观光产业,政府应尽速推动两岸协商,落实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扩大观光旅行等服务业发展的利基。相对地,反对开放者则认为,若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政府应严格管理,并且慎防中国大陆藉由政治操作来操控台湾的饭店产业,并应以日本、欧美游客作为优先目标。

  对于两岸金融问题,主张开放者则认为,台湾应善用中国大陆加入WTO承诺将于今年底开放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之机会,尽速开放银行在大陆设置分行,以就近服务大陆台商。惟反对开放者则担心中国银行体系的呆帐问题,以及开放银行去大陆投资后,除可能造成台湾资金快速流向中国大陆,亦可能将风险转嫁给台湾母公司,对台湾经济形成极大威胁。因此,共同意见草案提出「鉴于台商在大陆投资规模日益扩大,衍生庞大的金融服务需求,国内金融机构有提供台商需求的能力与强烈意愿,但两岸金融往来涉及诸多不可预测的风险,因此,需在建立金融监理机制并做好防火墙下循序推动。」前国策顾问黄天麟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在确保主权及安全『考量』下」应改为「在确保主权及安全『前提』下」;而「尽快协商」则应改为「两岸尽快协商签署协议」。

  上述争议,反应出长期以来台湾内部对于两岸三通是否衍生安全问题,一直存在着两极化的观点:一方面显示安全问题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更显示在两岸互动未呈现良性发展的情况下,台湾内部不同意识形态的人或政党,对于三通的必要性与「被矮化、地方化和边缘化」等问题,有着极大的认知差距,且缺乏共识,未来将使得两岸经贸正常化所需要之开放两岸人员、货品、资金等双向往来有关之议题,衍生极大争议。

  两岸经贸可望再跨一步

  在经续会争议过程中,陈水扁在今年七月十三日阿扁电子报,以「经续会成功指标」为题,宣示,「积极管理、有效开放」作为两岸经贸政策的最高指导原则始终没有改变,必须先确保台湾经济命脉不受威胁与伤害,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持续发展。他强调,两岸经贸的核心议题不在于「开放」或「紧缩」这种过度简化的二分法,而在于缺乏积极有效的管理;一方面缺乏赴大陆投资风险的控管,另一方面则缺乏对台湾整体社经环境的影响评估。

  该电子报让许多人高度关切经续会是否会调整两岸经贸政策?个人认为,由于台联立委在经续会中全面杯葛金融、直航两大议题,力阻政府的西进开放政策。对此,陈水扁的谈话,基本上可达到两大效果:第一是宣示和台联的主张站在一起,藉此争取绿营的团结,合力对抗未来泛蓝可能再度提出的倒阁和倒扁主张;第二强调「积极管理」,在于降低台联对「有效开放」的疑虑。

  至于,经续会是否促使台湾调整对大陆经贸政策?笔者认为,虽然从过去经发会的经验,经续会所达到的结论,绝对不会让大家都满意,但仍然会比现在的开放格局,更跨出一步。其理由在于:

  一、今年四月十二日,陆委会在「两岸经贸论坛」召开前夕宣示「六个月内完成开放观光和客货运包机协商」,甚至表示「不排除有条件主动片面开放」,显示行政部门与民进党内主张务实、稳健,在两岸关系上推行开放路线的观点,重新抬头。

  二、虽然二○○一年八月经发会有关「整体规划两岸通航事宜,并透过两岸协商予以落实推动」之结论尚未实现,但「在两岸签署通航协议之前,采取过渡措施减少两岸间接通航之不便」之结论之执行却已经超过预期。例如二○○六年一月二十日至二月十三日扩大办理「双向、对飞、不中停第三地」春节包机,两岸航空公司各飞三十六班次(合计七十二班次),由台北\高雄飞航,循国际航路飞越香港至上海\北京\广州\厦门往返,共计载客二万七千三百零五人次;其所建立之「澳门协商模式」并为后续货运包机及相关经贸协商,奠定重要基础。特别是二○○六年六月十四日两岸同时宣布,双方主管部门已同意先行实施具共识之四项专案包机,包括:专案货运包机、节日客运包机机制化、紧急医疗包机,以及急难救助与残障(疾)人士等特定人道包机。

  三、基本上,两岸包机常态化、货运便捷化、大陆观光客来台、扩大小三通等都是陆委会既定政策,台湾各界也都形成共识,要按照既定时程来推动不会改变,与经续会是否同意无关。

  换言之,台湾行政部门希望透过经续会的讨论,以务实的态度来回应民间跟企业的需求。例如,对于放宽赴大陆投资百分之四十上限争议,经济部长黄营杉表示已要求投审会分析台商登陆投资,有哪些企业逼近百分之四十的投资上限,并分析其在两岸的经营状况(包括厂商的资本周转率、获利及在中国大陆布局情况);未来不排除依个案诊断处理,「协助企业解套」。

  如果登陆投资的厂商,在台湾有相对投资,或者照顾到台湾股东利益,不排除个案检讨处理,「协助业者解套」。此发展显示,未来经续会共同意见中,祇要是「操之在我」的部分,行政部门有相当之开放空间。例如大陆投资百分之四十上限的调整、个案累计投资金额低于六千万美元者,免除审查流程的繁琐、开放陆资来台等。即使是「积极管理、有效开放」所要规范的晶圆制造、晶圆封装测试、TFT-LCD前、中段制程、轻油裂解等重要禁止类项目,也可能在建立较明确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开放。

  当然,若「共同意见」涉及修法者,需要有立法部门促成相关法案通过。对此类议题,由日前在野党推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等三个条文(有关规范两岸之间海运、空运的往来事宜)之修正,因为朝野之间对于是否取消对两岸海、空运管理的「许可制」有不同意见,而无法通过立法的情况观察,未来该类涉及修法之争议议题成为「共同意见」的可能性不大,外界不应有过度期待。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经续会议题中有许多需要两岸协商之议题。例如,现在台湾已经核准七家银行在大陆设办事处,同时已有二家够资格设立分行,但是两岸并没有签订金融监理谅解协议(MOU) , 台湾银行无法在大陆设立分行;而未来大陆银行来台设立分行问题,也涉及MOU ,而签订MOU 的前提是两岸必须就金融监理的部分尽快协商。四月十六日中国大陆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和国务院台办三个主管部门共同制订施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有关「台湾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须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旅游局确认」规定,也有待两岸进行协商。此外,至于常态化货客包机也需要两岸进行沟通,才能有具体安排。

  综言之,除了经续会「操之在我的共同意见」,将使两岸经贸有相当之开放空间外,包括货客包机常态化、直航、金融合作等领域未来之发展,都需要两岸务实应对,才能有更大之开放格局。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06年8月号,总第1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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