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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前的「宪改」动机与疏解之道
http://www.CRNTT.com   2007-01-23 10:00:58


在台湾,修宪已成为一种政治运动。
  中评社讯╱题:台湾当前的「宪改」动机与疏解之道 作者:包淳亮(台湾),中国科技大学助理教授

  作者认为,台湾的新一轮修宪似正在酝酿。进一步修宪的理由之一是二○○五年修宪后的条文有瑕疵,但用修宪处理宪法上的瑕疵,显示对宪法毫无感情。马英九可能掌权的现实压力,以及立法院选举绿营崩盘的可怕前景,都是修宪的动机;但修宪作为凝聚台湾主体意识的工具,也有持续性的影响。

  从一九九一年以来,「中华民国」已经历七次修宪,平均两年一修。此过程忽略了制度持续稳定运作之重要性,从而也减损了宪法的正当性。于是,修宪本身逐渐不再是为了提升政府效能、改善人权,而成为一种政治运动。

  虽然二○○五年六月十日第七次修宪之后,修宪门槛提高为「须经立法院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之决议,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通过,使修宪非常困难,但这不表示修宪的尝试会就此止步。

  当前的主要修宪建议

  许多学者指出目前的政治运作已堪称为「宪政僵局」,不过笔者认为探讨目前的政局,在作为党派内部消费之用的领土、国号等议题之外,主要的关键环节是罢免制度、内阁制与总统制的厘清,以及选制或应选人数的调整。

  (一)罢免制度

  由于对陈水扁执政强烈不满,蓝营一些人士主张降低罢免的门槛。然而,在民主体制中,选举和罢免本来就不是对等的;民主是靠着任期制,而非罢免,来保障权力不被把持。罢免是在任期制不足以因应状况下,非常手段的做法,因此罢免非得要有严格高门槛不可;否则不只给社会带来不安,更增添制度的不稳定性,破坏一般人对于制度的信任与依赖。因此蓝营的此一提议回应者有限。

  (二)总统制与内阁制

  一些学者认为,目前的政争可以清楚看到台湾制度的混淆,总统与行政院长权责划分不清。为了彻底厘清权责,将宪法向更彻底的总统制或内阁制转变,能赢得许多人的支持。不过虽然独派直到二○○四年还倾向于总统制,以求彰显台湾独立自主的地位,但现在因为马英九可能成为二○○八年的总统,因此给予独派支持内阁制的心理动机。为了向内阁制转型,学者建议可以先行考虑恢复立法院对行政院长的同意权,或者以听证谘询代替同意权,以制度促成政治协商及其在形成多数执政联盟上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不过蓝营对此主张并不积极,似乎也不可能通过。

  (三)立法委员选制调整

  在二○○四年陈水扁以过半数赢得总统大选之后,国民党曾经斗志荡然,内耗严重;因此二○ ○ 五年通过的立委选制调整的修宪案,虽然民进党林浊水、沈富雄等政治家表示了反对,认为会使绿营受到严重挫折,但当时民进党其实未必不能乘胜追击,在新选制下,争取立委席次的过半。到民进党声望不断探底的二○○六年,○五年修宪对绿营的立委选举的不利才特别彰显。以目前各政党的声势,蓝营似乎可以赢得总席次的四分之三以上;这意味改选之后,立法院不仅可以通过陈总统的罢免案,也可以主导修宪。

  不过虽然蓝营可望在之后的立委选举中获胜,但蓝营仍不愿积极倒阁,公认的原因除了陈水扁以另提人选替代苏贞昌来回避解散国会,以及若解散国会则过渡期大权独揽,同时也是由于许多立委在选举过程中「开销」太大;而倒阁引发的解散国会,可能使许多立委永远的丧失权力。

  立委本身的利益受到体制转型期的重大影响,但这未必意味过去或未来体制本身的问题。关于体制的实质问题是,未来由于立委数量太少、委员
会数量太多,将使少数立委把持立法;然而,澳大利亚、冰岛、爱尔兰、以色列、卢森堡、荷兰、纽西兰等国的席次也不甚多,台湾修宪后的一百一十三席立法委员人数未必太少。

  至于「委员会」数量太多的问题,仅须修改立法院组识法、减少委员会数量就能解决。因此应该做的是参考相近席次的其他国家国会运作方式,修改宪法位阶之下的一般法律,而非质疑宪法。同时,面对枉法滥权的总统,未来改选之后的七十三席区域立委中的同党立委,若不对之加以声讨,很容易就要先面对自己被罢免的危机,因此明显较易受到中间选民的压力。由此,既然多数立委将增加其对所属政党的抗拒力,三分之二的罢免门槛就将不是高不可攀。

  不断修宪的心理动机

  主张修宪者还可能提出废除考试院、监察院等主张,不过学理上不必然支持此种修宪;而其他一些涉及政治文化的问题,也非修宪所能解决。至于绿营立委选举的崩盘危机,考虑到台湾的中间选民是以闽南族群为主的小资产阶级为主,因此绿营实应信任中间选民的智慧。舍此不图,希望靠不断修宪建立可长可久的宪政秩序,本身就是一种悖论;至于形格势禁,制宪更不可能。

不过笔者要追问的是,既然有其他可能的解决之道,为何许多人偏偏要以修改宪法作为思考方向?我们也许可以藉由讨论修宪的深层心理动机回答这个问题。与威权统治时期不同,民主化时代必须确定谁有权力决定与分享「中华民国」统治地区的政治经济资源,这使包含大陆的公民权不再可行。这种实质的需要,可能是「中华民国」进行修宪的初始原因。然而,由此展开的修宪,到一九九一年已使「中华民国」逐渐台湾化,李登辉事后称此为「第二共和」的开始。于是本土化运动所挟持的台湾民主化,推动了「中华民国」的不断修宪。台湾政治领导人企图不断修宪形塑国民意志之策略,也使政治人物自居为政治制度之缔造者,致力于不断地尝试体制之创新。其结果虽然导致制度持续稳定运作之忽略,但此一牺牲由于具有塑造台湾人国家认同的政治效果,对于独派来说,似乎仍然值得。

  民主的追求,以及自互不隶属出发的本土政权、新国家的想像,使得台湾乃有持续修宪的冲动。现在马英九可能成为二○○八年的总统,又进一步加深了限制其权力的考量。

  疏导:台湾人参与中国政治

  在两岸关系上,如同华东政法学院的张雪忠所称,「参与(中国)国家管理的权利,对台湾的政治精英更是须臾不可或缺的。统一后的台湾政府当然只能是地方性政府,但台湾政治精英的政治舞台则不能仅限于台湾一隅。他们不会满足于在中央政府担任一些陪衬性的职位,而必须有获得国家最高政治权力的制度可能性,任何剥夺了这种制度可能性的统一安排都不会对他们产生吸引力」。

  因此大陆拉拢连战、宋楚瑜等濒临过气的前政治领导人,或者拉拢张荣发、威吓许文龙之类的举动,远不足以增进台湾政坛与人民对大陆政府的信任,也未必对两岸关系的前景产生正面的影响。对台湾人来说,台湾定期选举产生的议员,才能代表台湾人说话、保障台湾人的权益;分散拉拢台湾政要或台商,只会让没有被拉拢的人,产生更大的危机感。

  让台湾人在大陆的代表,改变为由台湾人定期选出,对于两岸关系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因为选出自己的代表,意味着在中国大陆有一席之地,意见能得到倾听,发挥着影响,可以使台湾人产生一种有身份的感觉,从而可以让台湾人消弥沦为「二等公民」的焦虑。倘若台湾人民可以选出代表参与中国政治,则国家认同的范畴也可能随之变迁;而认同中国的台湾人,也势必产生参与中国政治的诉求。

  大陆既可单方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强加若干责任义务于台湾人身上,并似乎得到国际与台湾的默认,则大陆也可以单方制定台湾人民参政法,给予台湾人民相应的权利与影响力。很难认为此种参政法所引起的反对会超过反分裂法所引起者,终究一为给予权利,一为科以责任;给予权利才可能实现台湾人当家作主,这是武力或谈判等其他方式都不能替代的统一的关键环节。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接见连战、宋楚瑜,虽然象征两岸关系的一大进展,但不仅台湾绝大多数人还是担心相对稳定的现实生活,被两岸关系的「发展」所搅乱,绿营更担心统一将使台湾人成为「二等公民」。台湾「本土」势力仍有很强的动机持续推动修宪、制宪,以象征与中国的彻底分离;加上马英九可能掌权的现实压力,以及立法院选举绿营崩盘的可怕前景,于是不等二○○五年修宪后的条文有运作机会,就又有了「修宪」之议。

  虽然按照目前的形势,任何修宪提议都难以通过立法院的门槛,但釜底抽薪之道还是消弥独派人士的不安定感。创造条件使台湾人能够选出代表参与中国的政治,才是疏导「参政」激情的正路。这种参与必须不是具有党派色彩的,是反映全体台湾人民心声的,是制度性的、可以轻易预期的。例如若将台湾的立法委员拟制为全国人民大会代表,则究竟谁是、谁不是台湾地区的人大代表,最终仍然是由台湾人所决定。代表台湾民众的参政者必须不分蓝绿,都能被大陆所正面看待,如此可说是尊重了台湾人当家做主的意愿。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06年11月号,总第1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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