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台湾「公投案」之政治逻辑分析
http://www.CRNTT.com   2007-09-11 16:06:34



  第二、是两岸之间进入「三无」时期。

  民进党执政伊始就否认了两岸「两会」曾在1992年曾以口头协议方式,达成的「一个中国」原则。此后,双方无论有何「善意」的表示,在中共必然怀疑民进党是在否定「一中」原则下,所提出的试探;反之民进党对中共的政策,就必然认定是中共企图以「一中」原则框住台湾的统战,是以两岸之间就进入了「三无」时期。首先是「最无共识的时期」。因为是毫无共识,所以不可能展现最起码的、阶段性的共同目标;于是两岸当局的所作所为就不可能有相互接近的努力,而且往往是宁左勿右,故意反对,以彰显自己的立场。其次是「最无互信的时期」。因为是毫无互信,所以双方对于来自对方的信息,就必须从最严峻的情境,作好万全的准备;而这些过当的准备也就留给对方证明自己的「左」倾行动正当性的借口,两岸关系便不得不朝最不理性的方向发展。其三是「最无直接沟通的时期」。民进党上台以来,双方之间号称「密使」之辈,不绝于途;但是由于双方完全没有直接的管道,所以这些「密使」之诺,真假难辨,无法检证,反倒是徒增误解,甚至以对方失信而加以报复。至于双方关系的误会不断增加,终至积重难返。此一发展,双方都有责任,因此很有必要在两岸政权均濒变化之际,深度反省,并寻思化解之道。

  台湾「公投案」之政治逻辑分析:

  1、形势发展:

  台湾相关的「公投」案有两个:先是由民进党提出「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案,另一是由国民党提出「以中华民国或台湾或其他适当名义加入联合国」案。由于台湾在台海地区对其他国家而言,在法理上未被视为主权国家,因此,台湾朝野两党的此一提案,就引起周边地区的注视。

  当然最为重视也最直接相关的国家是中共,中共在6月13日的新闻会上称:“陈水扁当局推动举办以台湾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的公投,是以公投方式谋求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走向‘台湾法理独立’的重要步骤,也是一种变相的‘统独公投’。这一事态如果发展下去,必将严重冲击两岸关系,严重损害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严重危及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我们有发展两岸关系的最大诚意,也有坚决制止一切‘台独’冒险活动的必要准备”。足见中共对台湾所要举行的“公投”案,将定性为“改变现状的重要步骤”、“变相的‘统独公投’”、“严重危及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而中共对此“有坚决制止一切‘台独’冒险活动的必要准备”。

  此外美国、日本、欧盟也相继发言表示反对台湾的做法。当然熟悉台湾的民主困境特别是了解台湾执政党性格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选举操作的手法,原本无须太过理会,然而此次的操弄,比较更具危险的地方在于国民党的加码跟进,和有可能引发中共的强烈反应,从而导致台海地区的不安,影响到周边国家的利益。所以大家都明确作表态,希望台湾朝野知所进退。然而以目前岛内的选举形势来看,「公投」案已成为一场斗勇游戏(chicken game),所以,只能是一路拼搏到底。

  2、异同分析:

  民进党的「公投」案简称为「公投入联」,而国民党的「公投」案简称为「返联公投」。两案之间,既有相同相似的战术考量,但其中也确有十分不同的战略意涵,有必要加以澄清。

  从战术言,两案均为因应08年大选的胜选考量,民进党是故技重施,国民党是拒绝区隔,因此明明知道中共、美方和深蓝都会错愕,而且也未必嬴得浅绿,但是至少防止民进党以此议题廉价收割「爱台湾」的果实。换言之,此后民进党如果再提类似的选战口号,国民党也有可能加码跟进,对国民党而言,反正是空议题,跟玩无益,但不玩有害,在台湾当前的公民文化面前只能如此,此其一。

  其二是两案均是以台湾人民的行动来介入对「台海现状」的定义权。大家都知道美国自己依其「与台湾关系法」对台海现状有定义权,05年中共也将对台政策法律化,因而也依其「反分裂国家法」对台海现状也有自己的定义;而台湾是台海地区的主角之一,但因为实力太小,又不被视为「主权国家」,因此台湾如果也立法去定义台海现状必然只有内部效果,是以「公投两案」都可以视为台湾人民以行动来介入对「台海现状」的定义权。此一权利要彰显的是在「台海现状」中,中华民国或台湾仍然存在的事实现状,这是居小的一方不愿被定义、被决定的不得不然的做法。当然中华民国可以选择的行动很多,绝非只有「公投」,而且台湾目前的「公投」也和一般民主社会的民主无关(一般民主社会之所以公投,主要是正、反意见旗鼓相关)。不过无论如何,从行动介入的方法,虽然不能一蹴而及,甚至遭至反对,但只要列强多声明一次,中华民国或台湾就多被认知到一次;从战术来说,中华民国或台湾似乎并不吃亏。

  从战略论述而言,两案的内在逻辑则不相同。先看执政党的「公投入联」案,是寻求以「台湾」为名「加入联合国」,这个提案的名称本身就包含了讨好选民的悲情诉求;因为联合国绝不能接受一个不是国名的「国家」的案子。有人说,台湾是国际上通用的名称。不错,但毕竟只是通用的名称,而非正式的国号。就像一个人在社会上,朋友之间可以有别名,但是涉及权利、义务之事,必须以法定姓名一样,所以「公投入联」案从一开始就是内部消费而己。同时当台湾作为一个地区名称,在当前的国际法理和国际现状来解读时,在大多数的情况都被承认、认知或注意到「是中国的一部分」,是以在法理上,「公投入联」就构成对国际现状的挑战;所以只要国际现状不是朝有利于我们的方向转变,则「公投入联」在国际上注定是没有未来性的案子。作为执政党故意提出一个不可能成功而且没有未来性的提案,则民进党的「公投入联」案,除了名称的虚荣之外,在可预见的未来只是让台湾在国际上受到更多的伤害,这是比较更爱台湾的做法吗?台湾人民值得深思。

  再看国民党的「返联公投」案,是寻求以中华民国的国名或其他名称,「重返联合国」。此一案名从法理上可以说具有正当的国际诉求,因为中华民国迄今一直是主权国家,过去曾经在联合国有席位;1971年虽然不再代表中国,但是从两岸外交斗争来看,从当今全球化的新趋势来看,中华民国都有正当的权利重新挑战,所以「返联公投」案与大陆学者所说的「两个中国」无关,否则在1971年以前中共申请取代中华民国也是搞「两个中国」。如今中华民国申请「重返联合国」,只是以行动向国际发声,证明中华民国依然法理存在的事实而已,并不挑战国际社会。正由于中华民国长期以来一直是「虚在」国际社会之中,是以从某种意义而言,中华民国也是此一国际社会的受益者。所以中华民国的「返联公投」案是没有悲情意识,而是因应现今国际格局的巨变,是呼应区域全球化(glocalization)趋势的自我权利的彰显;一旦重返,不仅中华民国是受益者,国际社会也受惠。纵使一时之间,国际社会无法接受,至少中华民国也突显了自我定位的重要性。

  至于中共面对此次台湾「公投案」的挑战,其因应原则应是「掌握战略制高点,主动运用压力战术」,而表现为用语严厉,态度坚决,行动充实,但保留且战且修的灵活度。其目标上,最佳结果是台湾撤案,次佳是修正公投案之文字,再次美国总统公开表态或保证;个人以为中共中央十分清楚其政务的优先顺序,现阶段虽然会给台湾巨大的压力,但应无直接引用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直接诉诸决裂的意图。

  结论

  在台湾方面我们以为,民进党作为台湾执政党没有理由自己违宪,在公投案必须回归国民党的提案,在国际上才有解释的空间,也才有可能以国际法法理来对抗国际,特别是美方的压力,才能真正迫使中共必须积极务实地面对中华民国存在的法理事实。两岸之间,一旦中华民国具有彼此都能接受「存在」,两岸才能建构真正和平、稳定、发展、合作的架构,使台海安全稳定地回归国际社会,各方都将在此架构下受益。

  在中共方面,我们以为中共在处理两岸关系时,必认识到两点:一是必须真正务实地、科学地在两岸关系中给予中华民国适宜的法理定位,双方才能结束目前无共识、无互信、无沟通的危险状态;二是从中共和达赖喇嘛代表的会谈来看,按中共的认识,达赖喇嘛迄今没有放弃「西藏独立」的立场,但是并不妨碍双方面的会晤、商谈。特别是中共的统战部原本的职责就是和对手沟通,有了沟通才能测试互信,有了起码的互信才能试着建立共识;有了初步的共识,「台独问题」就是中华民国的内政,而不会对中共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努力构成挑战,而使台湾成为中国现代的真正助力和协力,这才是真正「和平反独」的有力保证。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07年9月号,总第117期)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