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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太平岛:两岸应共同维护中国主权。 |
中评社╱题:“两岸如何共同面对南海争端:和平发展与合作开发” 作者:林红(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博士
最近以来,南海主权争端问题再次引起世人关注。这一次的关注起因于一系列对抗性事件。今年3月10日,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签署《领海基线法案》,把中国中沙群岛中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列为菲律宾所属岛屿;之前的3月5日,马来西亚总理艾哈迈德.巴达维登陆中国南沙岛屿的弹丸礁宣示主权。而在这南海风云突变之际,美国人的身影也如人们所熟悉的那样出现了,美军“无暇号”出现在中国南海水域并侦察中国海军基地,甚至发生了与5艘中国船只对峙的近年少见的事件。为了维护中国海洋利益,中国政府在表示强烈抗议的同时,派出两艘渔政船赴南海水域执行渔政管理任务,宣示中国主权。与此同时,低调多年的台湾当局也正式以“中华民国政府”的名义,明确重申对南海主权和南海争端的立场。
南海问题一如往常的复杂难解,但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两岸目前的关系。在以前的历史时期,南海问题和两岸关系问题作为中国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议题,在战略选择上二者是少有交集的。但是,当前阶段,两岸步入了和平发展的良性发展轨道,经贸合作渐入佳境,和平协议甚至军事互信等议题也开始有所考虑。面对南海风云再起,两岸在一个中国的共识之下,是否有可能共同面对中国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新挑战?两岸“并肩作战”对于南海问题的处理,对于两岸本身的和平发展有何意义?
两岸在南海问题上进行
战略合作的现实可行性
两岸同为南海主权的声索方,同在南海地区控制着一定区域,两岸如能在当前的“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寻找到一种有效可行的互动模式,致力于建立政治与军事上的合作互信、经济上合作开发等目标,这无疑将有助于维护中国在南海地区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政府早已提出在两岸结束敌对状态后,两岸可以“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事实上,在和平协议签订之前的较长时期中,由于诸如钓鱼岛问题、南海问题等主权争端随时可能恶化,如条件可得,两岸更应该在迈向共识和互信的过程中共同维护中国主权。那么,当前两岸在南海问题上进行合作的战略可能性,即两岸合作的战略基础有哪些呢?
1、一个中国的共识
南海海域和岛礁主权的声索方目前共有六国七方(1),中国大陆和台湾是在中国主权框架内的一国两方,台湾是其中的不拥主权国家地位的声索方。民进党执政时期,虽然表面上仍在“一个中国”框架内,仍以“中华民国”名义主张对南海主权,但当局已将“务实外交”、“南海政策”与台湾在南海问题上的国际参与相联系,与相关国家进行利益交换,为其走向“台独”寻求国际支持和国际空间。在这种缺乏“一个中国”的共识作基础的两岸关系中,南海主权争端只能成为两岸在国际上进行抗争的一个领域。中国大陆对待南海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拒绝在有关对话中列入主权议题,因此对于有着明显分裂主权意图的民进党当局,更是全面防范。也正是出于防范“台独”的需要,中国政府在陈水扁当政时期一直拒绝将南海问题与台湾问题联系在一起。
马英九执政以来,两岸重建“一个中国”的共识。“一个中国”原则的意义既在于为两岸和平发展与在各领域的合作建立基础,也在于为未来两岸应该追求的目标指明方向。南海问题在法理上涉及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利益的重大问题,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尤为重要。到底谁才是南海主权的真正代表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华民国”,两岸难有共识,但这个建立在民族国家意义上,体现共同的文化基因与传统印记的“一个中国”概念,在南海问题上实际上可以具体化为一种共同利益思想。这种思想指的是,两岸都认识到中国南海权益是关系到两岸共同利益的问题,中国南海权益的得与失,不是两岸任意一方的得与失,任一方的利益受损,都是对中华民族总体利益,对中国总体利益的损害。只有在合作成为可能的条件下,两岸才能争回更多的南海权益,才能共同分享现在被他国占有的利益。因此,正如国内一些学者所建议的那样,(2)两岸共同面对南海问题的应有目标,应该是合作起来共同对外,在南海权益争执中用一个声音说话。
2、事实上的存在和有效的主权行使
两岸在南海地区不仅坚持自己的主权主张,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主权宣示,而且也保持着对主要海域和岛屿的实际控制,行使着中国主权,这为两岸在南海问题上进行合作的事实前提。
350万平方公里的南海海域大部分是中国的历史性领海、领土,其中,约150万平方公里为他国侵占,两岸控制着其余的约200万平方公里海域。中国政府自1959年3月起,在西沙群岛的永兴岛设置“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并于1988年后开始派军驻守着南海群岛中的永署礁、赤瓜礁、东门礁等岛礁。西南中沙办事处自驻岛行使主权以来,组织开发建设工作,加强了对西南中沙群岛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行政管辖。1988年9月,因海南建省,办事处更名为“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仍驻永兴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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