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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平:日华关系”向“日台关系”的转型  
http://www.CRNTT.com   2018-06-02 18:37:12


  中评社北京12月26日电/2017年1月3日,日本维持对台湾民间关系的窗口机关“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根据从新年起更名为“日本台湾交流协会”的决定,其台北事务所举行了新名称标牌的揭幕式,事务所代表沼田干男表示“要让已经是最好时期的日台关系进一步发展”。不久,台湾方面也宣布从5月17日开始将对日交流机构“亚东关系协会”改称“台湾日本交流协会”,并于当天为新标牌揭幕,其责任官员强调:名称改变“显示台日关系朝正确的方向发展”。有日本主流媒体还在报道中解释:交流协会事实上承担着大使馆的机能,“由于顾虑到中国才一直未记入国名,而改名就是要明确交流对象,强化日台关系。”这意味着,通过名称变更,原来主体性质不明的“交流”确认其规范概念为“日台关系”。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强烈不满”,批评说:“日本政府与台湾当局合谋”更名而“企图提升日台实质关系”,中方敦促日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采取实际行动纠正错误做法”。但日本政府并不忌讳中国的“强烈不满”,其采取的“实际行动”是3月25日派出1972年断交以来现任最高级别的副大臣作出席“日台交流协会”活动名目的公务性访台,被评论为日本与台湾“实质”关系的突破。岂料,中国主流媒体和学者的反应是常见的“娱乐化传播”,把日台“实质关系”的新例贬斥为“眉来眼去乱搞”的“小动作”━━无论怎么“玩合谋”都“成不了事”,“不可能突破中日关系的基本框架”。

  必须指出,准确理解“日台关系”需要把现状置于战后中日关系史的逻辑框架和日本的“台湾知识”话语体系之内,由此可以认识到日本、台湾之间已经完成了从“日华关系”向“日台关系”的政治转型。

  一、日中关系与日华关系的对抗 

  在战后中日关系史上,日本面对共产党革命成功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民党败退而偏安于台湾的中华民国之分治,其外交关系命名自始就有作为修辞策略而暗示意识形态或政治立场的概念分别。日本共产党、社会党、工人运动、友好人士主导对大陆新中国的民间外交组织,1949年5月成立了“中日贸易促进会”(后改称“日中贸易促进会”),1950年10月成立了“日中友好协会”,国会议员组织有“促进日中贸易联盟”;而作为日本政府的国家外交建构,1952年4月缔结的《日本国与中华民国间和平条约》则通称为“日华和平条约”或“日华条约”,以后发展出种种“日华”协定。日华关系一向警戒、阻碍日中关系的政治性质化和官方机制化,但对新中国巨大市场的追求使得日本在1960年代形成了有政府支持的中日民间贸易机制,而随着中美关系的解冻则最终于1972年实现了与大陆新中国的建交即日中关系正常化。

  日中关系正常化导致“日华断交”,日华关系被日本定义为“民间交流”并想定建立“事务所”机制。大平正芳外相对周恩来总理说明时使用了“日台关系”概念;但在日台间具体交涉时,台湾方面要求交流机构使用“日华”或“日中”之类以连续性暗示国家关系的限定,日本方面则坚持不能使用“华”或“中”而主张使用“日台”来表明地方性民间关系,最后双方妥协回避国家或地方定语而分别采用了“财团法人交流协会”和“亚东关系协会”的暧昧名称。不过,“日华关系”概念并没有消失,有着反共保守立场的政界人士和活动家在 1973年组织了“日华关系议员恳谈会”和“日华亲善协会全国联合会”。从这种外交地位翻转可以发现,“国共内战”休止于台湾海峡而发生象征中国未统一的“台湾问题”之后,大陆和台湾之间的国际承认竞争成了新的非军事化内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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