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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融合发展中的几个理论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8-07-27 18:24:09


台胞“大陆化”,两岸“同质化”,是当前融合发展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中评社╱题:两岸融合发展中的几个理论问题 作者:李秘(上海),上海市公共关系学院副院长

  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让更多的台湾人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对台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近两年中央有关部门陆续推出的各项政策,包括“惠台31条”措施,都体现了融合发展的思维。但是,我们目前对两岸融合发展的理论研究还很不足,这不利于我们把握融合发展的本质,不利于我们在政策实践中进行准确拿捏。

  一、融合发展属于和平发展的范畴还是和平统一的范畴?

  融合发展属于和平发展的范畴还是和平统一的范畴?这是确定两岸融合发展性质和内容的首要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从融合发展提出的背景来分析。2008年之后,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期,各项交流全面展开。大陆期待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实现和平统一;而台湾方面则只希望通过和平发展降低两岸冲突的风险,并获取经济利益。由于彼此目标的差异,两岸和平发展的表现是两岸经济联系更加密切,但民众的心理距离并没有因此拉近,对“一个中国”的认同感也没有加强。为了克服和平发展的这个问题,大陆提出了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让台湾民众参与大陆的发展建设,将自己的福祉与大陆的发展连结起来,拉近两岸人民的心理距离,增进两岸命运共同体的观念,为两岸和平统一创造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融合发展是和平发展的一部分, 目的是为统一创造条件。

  但是,两岸统一很难复制香港的模式。香港回归是通过中英谈判来解决的。随后,中央政府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并征求香港居民的意见后,确定了香港“一国两制”的制度安排,香港特区隶属于中央政府,但两种制度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而两岸在短时间内不易开启统一谈判来实现统一。另外,为了统一后台湾的长治久安,两岸在统一后必须打破“河水不犯井水,井水不犯河水”的思维定势。所以,两岸和平统一的难度要高于香港,“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实施也难于香港。所以,统一后对台湾的各项制度安排不能等到统一谈判再来协商确立,而必须在统一之前的两岸交流互动中逐渐建立起来。

  所以,两岸融合发展,不仅是为统一创造条件,同时更要为统一后的台湾治理提供制度储备,也就是要推动两岸“事实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讲,两岸融合发展并不仅仅属于和平发展的范畴,它同时也属于和平统一的范畴。我们在推动融合发展时要有战略思维,一方面为和平统一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为统一提供制度供给。

  二、融合发展的主要方式是“界线跨越”还是“界线模糊”?

  两岸政治对立使得大陆与台湾之间形成一条人为建构的界线。这些年,大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日益成为新的全球经济中心,越来越多的台企台胞到大陆来投资、就业、创业、学习和生活,成为一个新北京人、新上海人、新昆山人、新东莞人等等。如果用理论来描述这种融合现象,那就是“界线跨越”。 近一两年来大陆积极出台政策,给予台企台胞“同等待遇”,鼓励他们到大陆来发展。可以说,“界线跨越”是目前两岸融合的主要方式。

  但是,我们要看到,“界线跨越”是有局限的。尽管随着大陆的发展进步,来大陆的台企台胞数量和比例都逐渐增长,但是这个增长是有上限的。即便大陆再发达先进,能够到大陆来发展的台胞只占台湾人口的很小一部分,大部分台胞还是留在台湾。而且,这些跨越界线到大陆的台胞在逐渐适应了大陆的生活之后,他们与台湾的联系就会越来越少。所以,如果将融合发展仅仅理解为界线跨越,两岸融合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可能会进入一个“瓶颈期”,难以继续向前推进。这就限制了融合发展的内涵和效能,甚至无法通过融合发展实现和平统一。

  所以,我们必须超越“界线跨越”,赋予两岸融合更丰富的内涵。从理论上讲,促进两岸融合,除了“界线跨越”之外,更重要的是实现“界线模糊”,即淡化“在大陆”与“在台湾”的界线,让岛内台胞也能参与两岸融合发展。

  这次公布的“惠台31条”一方面全面落实台企台胞同等待遇,鼓励台企台胞到大陆来发展,另一方面也将“同等待遇”向岛内扩展。台湾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画”;台湾同胞可以申报国家各类科研基金;中华慈善奖、梅花奖、金鹰奖等各类评奖专案提名涵盖台湾地区;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大陆专业性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等。这些措施,都不仅包括了在大陆的台胞,也包括了在岛内的台胞。如果对这个政策进行理论表达,就是“惠台31条”突破了过去的“界线跨越”的思维,确立了“界线模糊”的新思维。通过淡化和模糊“在台湾”与“在大陆”的界线,让台湾同胞摆脱界线困扰,参与两岸融合发展,分享大陆发展机遇。

  当我们把“界限跨越”作为两岸融合的主要方式,那么重点就是吸引台胞到大陆发展,两岸的界线仍原封不动,大陆的经济和社会制度也不必为此专门进行调整,只要对台企台胞开放即可。但是,如果两岸融合的主要方式是“界限模糊”,那么大陆要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进行相关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

  三、融合发展是要“去特殊化”还是尊重台胞特殊性?

  两岸融合发展是大陆主导,并通过落实台企台胞“同等待遇”来推动的。由此,一些人认为,两岸融合就是促使台企台胞适应大陆的生活方式、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让台胞“大陆化”,两岸“同质化”。这是当前融合发展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在理论上,首先必须明确,融合包含着同质化,追求着同一性,这是融合的内在要求。但融合的过程不仅包含同质化,也内在地包含了异质化,二者辩证统一。两岸开放交流30年,不少台企台胞已经在大陆一些城市中稳定了下来,也逐渐适应了大陆的经济体制、社会生活乃至政治制度。这就是两岸融合中“同质化”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他们也形成了自己比较特殊的社会结构,包括建立了台湾人自己的朋友圈,组建由台湾人组成的社团等等。这些社会结构把“台湾人”与“大陆人”区别开来,满足了他们对台湾风俗习惯、乡土情感的眷恋。未来随着两岸融合发展的深化和大陆各省市台胞数量的增加,他们必然会建立更多的社团组织,形成独特的社会结构。所以,两岸融合一方面推动了同质化的进程,同时也伴随着异质化的形成。这两个过程都是台胞的内在需求。同质化助长两岸一体化的大秩序,帮助他们融入大陆社会;而异质化则创造小秩序,缓解同质化给台胞带来的压力。所以两岸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在追求同一性的同时,允许台胞保留其特殊性,实际上更有利于两岸融合。

  更为重要的是,保留台胞的特殊性,对于两岸统一后实施“一国两制”具有重要意义。“一国两制”本身就是同一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但如何实现这个辩证统一,不能等到统一之后再来进行制度设计,而必须在统一之前就进行制度探索。两岸融合过程中保留台胞的特殊性,就能够为统一后实施“一国两制”提供制度经验。

  所以,融合发展不是简单地“同质化”,更不是“去特殊化”。那种把融合发展理解为“去特殊化”的观念,是一种片面的认识,也会给两岸融合带来困扰。我们应该摒弃同化主义的思维,建立辩证思维,在给予台企台胞同等待遇的同时,尊重台胞保持自己的特殊性。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忽视同一性和特殊性的内在张力。事实上,如何把握同一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如何防止特殊性被固化进而损害同一性,这是两岸融合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从理论上讲,两岸融合首先展现的是同质化,然后才是异质化。差异性是以同一性为前提的,二者地位并不相同,同一性的地位要高于差异性。所以在理论上不存在差异性高于同一性的问题。而且在大陆整体快速发展、两岸共圆中国梦的大环境下,异质化更难破坏同质化的进程。所以,融合发展不是要去除台胞的特殊性(包括一些特殊待遇),而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创新,尊重台胞的特殊性,同时让台胞的特殊性与同一性进行有效连结,让二者处于一个和谐状态。

  四、融合发展是否应该包含政治融合?

  目前两岸融合主要是在经济社会领域,而没有涉及到政治领域。原因在于,由于两岸政治对立,大家对于政治融合都抱有一些疑虑。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对此进行理论上的探索。

  按照现代国家理论,国家是历史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和政治共同体的统一,离开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所以,在现代国家,公民权利和公民参与是形成共同体想像的关键因素之一。就两岸而论,台湾同胞中国认同的流失,固然是“台独”势力操弄的结果,但更根本的原因是两岸政治上的断裂。要重建台湾同胞的中国认同,单纯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交往是无法承载这个任务的。所以从理论上讲,两岸融合一定要包含政治融合。有了政治融合,“融合型统一” 才可能成为现实。而经济社会融合只能为两岸统一创造条件,却不能直接推动两岸走向统一,要实现两岸统一必须采取两岸融合之外的其他措施。

  但两岸政治融合并不容易。主要原因在于两岸政治对立以及由此带来的台胞政治身份的模糊。一般来说,在一个统一的现代国家,公民的政治身份都是非常清晰的,其权利义务也是很清晰的,一个人要么是一个国家的公民,要么不是。而且只要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不管其种族血缘、宗教信仰、文化习俗、历史传统有何不同,其政治地位都是平等的。但是对于台湾同胞来说,并不存在这样一个清晰的政治身份。一方面,台湾居民在法律意义上属于中国国籍,是中国公民。但另一方面,因为两岸政治对立,台湾同胞还拥有一个与大陆在政治上对立的政治身份。由于台湾同胞政治身份的模糊、权利义务的不清晰,台湾同胞属于中国公民的这个法律身份一直无法在政治上落实。这也是两岸政治融合的一个很大的挑战。

  所以,对于两岸政治融合,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怎么做的问题。由于台湾同胞政治身份的模糊,两岸政治融合并不是给予台湾同胞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么简单的问题。它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出更多的融合方式。实际上,大陆这些年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如大陆政府部门参与对台湾同胞的治理,从中实现对台胞中国公民身份的认可;尝试让台胞以法团主义的方式参政议政等等。未来应该在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上着力,将这些探索予以机制化、制度化,不断推动两岸政治融合,向国家的完全统一迈进。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8年6月号,总第2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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