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合作社立足农业、根植农村,本质上是农民自愿联合、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其功能主要是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难题,服务农户是其本职所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农民合作社重点发展产前和产后环节,种养环节主要由家庭农场和小农户完成。发展合作社,必须坚持以服务成员为根本,把成员作为合作社主要服务对象,解决成员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让农民在参加合作社的过程中得到更大实惠。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加强农资供应、技术服务、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产地初加工、产品销售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成员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培育品牌,改进产品包装,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带领农民闯市场的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为小农户和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
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水平。农民合作社只有规范发展,才能确保行稳致远、不偏向、不走样,不断增强成员凝聚力、向心力。要坚持合作制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共同参与决策、管理、监督的民主权利,真正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要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目前,各地正在按照中央部署,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要以规范提升行动为重要抓手,示范引领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不断总结农民合作社发展优秀案例,宣传推广各地农民合作社发展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深入开展各级示范社创建,培育一大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探索整县域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路径方法。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打造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标杆和样板,整体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