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权肆无忌惮 政府形象一落千丈
1、公权监督失控 极大伤害老百姓安全感
最近媒体上曝光率较高的“热词”,显然“我爸是李刚”算得上一个,而“凤凰少女”无疑也可与之比肩。随着媒体的进一步报道,当地的政治生态进一步浮现。先是当地对案情的遮遮捂捂,对受害人家属冷漠以对、要求先火化遗体再商谈赔偿。然后又曝光,另一名遭受性侵的少女侯莉莉在案发后受到凤凰警方远超48小时的扣留,并且被迫向警方交纳了2000元的“死者安葬费”后才得以回家。(湖北荆楚网)
凤凰这个案件的特殊性在于犯罪主体是维护地方稳定、保护群众安危的国家公务人员。执法人员都成为侮辱少女的犯罪分子,这对公众内心的威慑作用不容小觑,极易剥夺公众的安全感。具体地说,此案可怕之处不在于有警察参与犯罪,哪里都无法绝对保证不出现犯罪;可怕之处在于当有警察犯罪了,公权力公然介入并为之脱罪,而且手法是那么拙劣且肆无忌惮。这无非是因为民主监督机制的缺失,对强势公权力历来缺少实际有效监督所造成的失控现状。(广东《南方都市报》)
湖北少女凤凰惨剧事件发生不久,接着就是黄金周长假了。从凤凰有关方面公布的数据来看,今年到凤凰旅游的人比往年有所提高。于是,某些当地干部就有所表露:尽管发生了这一惨剧,但对当地的旅游影响不大。真的是影响不大吗?
在凤凰县城,来自武汉的女大学生黄某是看了《边城》,被它世外桃源般美好印象吸引,来凤凰旅游的。但到凤凰后就听说这一惨案,十分震惊,把她心目中的美好撕个粉碎。这几天尽管在旅游,但一直很不愉快,也深感不安,很怕发生类似的安全问题。“你想想,县公安局交通大队的法制股长都干这种事情,这个地方某些人员的无法无天到了什么程度!”她说。(北京《中国妇女报》)
2、当地政府买单 社会正义防线全面崩溃
查看更多的相关报道,越发让人看到法律的软弱,家属的无助,媒体的无力,地方政府的嚣张,司法机构的冷漠。中部小城凤凰的此起案件,相较于湖北巴东的邓玉娇案,性质更恶劣,情节更严重。而唯一的区别在于,丘昌红选择了跳楼伤害自己,邓玉娇选择了伤害施暴者。邓玉娇之所以被称之为“英雄”,不过是以暴制暴得到民众的认同,从凤凰县蔓延出来让人深陷的无力感,何不是在印证她拿出水果刀的正当性?
要想受到伤害的民众不拿出水果刀,自己充当正义的执法者,就必须要警察保守住正义防线。警察涉案的案件,在任何现代文明的国家,都会受到严肃惩处,他们的执法行为,更为公众所聚焦。一个例子是,菲律宾人质案件中,警察因为行为不当,警官指挥不力,有可能面临着法律审判。凤凰的警察是幸福的,出了事当地政府依然买单,或许,这正是他们前仆后继去目无法纪的根源吧。(湖北荆楚网)
凤凰受辱少女死亡案,目前已经演化为一出公共事件,人们期待此类案件中,看到公权对权利的尊重,看到地方政府对个人生命权的尊重,以及希望借此案件刺激政府的制度趋向透明化、公开化。而如果处理不当,继续以往当地政府替公务人员捂着盖着的局面,伤害的就不仅仅是受害少女的利益,更是公众的安全感和对相关部门的信心。(广东《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