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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乘客下飞机:维护安全还是滥用职权?
http://www.CRNTT.com   2011-06-14 15:00:31


 
  其二,飞机上有哪些座位是“拒绝”普通乘客的?除乘务人员外,还包括空警座位。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航空界人士介绍,基于安全需要,飞机上配备有空警专用位置,但配警数量视飞行航班、飞行地区等因素决定,一般为一至两位。“而昆明飞上海的航班应该配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也就是说,即使乘客占用了空警的位置,三位乘客也只占用了一个空警的位置。”

  其三,机长有没有权力“逐客”或“拒载”?根据我国有关航空安保条例,机长对每次飞行负有安全责任。航空界人士介绍,乘客与乘务员发生冲突、乘客任意选择座位会影响飞机配载平衡危及安全等情况,都会被视为非法干扰飞行安全,机长有单独作出对乘客作处理的权力。

机长该如何行使权力?

  对于此次南航“拒载”事件,双方各执一词,公众舆论对当事双方也均持不少争议。但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乘客买了票、办理了登机手续、通过了层层安检,从事后双方的表述看在登机后也没有明显的危及安全的言行,却被带离飞机,并被拒绝再次登机。这其中,下达“逐客令”的机长之行为,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中山大学公共行政管理学院副院长肖滨说,对机长的评判凸显出机长权力如何行使的问题。飞机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对其风险判断不是一般乘务员和乘客所能作出的,机长在机舱内中扮演着“船长”“法官”等重要角色,发挥着保障安全的重要作用,理应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其赋予较高的权力与责任,并对其权威性给予充分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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