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进一步分析表示:“身为国家权威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肯定知道提前泄露宏观经济数据的危害。既知其害,还要故意泄露,那就是情节相当严重的泄密行为。只让他们离职,也太轻描淡写了。”
制度之外 还能采取哪些防范措施?
虽然数据泄露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情,但齐俊杰仍然认为政府部门的责任更大一些。也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核心是要管好抄送部门和人员的泄密问题。”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也表示:“国家统计局也一直高度重视发布前数据的保密工作,为此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程序,进一步缩小了涉密数据的人员和范围。”
反腐研究专家、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对人民网记者表示:“目前不是规定有无的问题。”何增科认为,在制度层面,我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一样,都是健全的,当前尤为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以查促防”,通过提高查处概率,实现“零容忍”、“零放纵”,彻底打消处于核心岗位的国家公职人员通过出卖宏观经济数据谋取不当利益的侥幸心理。如果我们发现和查处的力度不够,有关人员就可能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从而导致这种现象屡禁不止。何增科还认为,“处罚力度应该与造成的损失成正比,出卖国家重要的经济数据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仅仅是调离原来岗位,这样的处分则偏轻。”
而对于如何解决数据泄密中存在着的“中介方”,何增科表示,存在中介方的腐败行为在学术上称为“斡旋受贿”。《联合国反腐败共约》及西方很多国家的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处罚都有明确规定。中介方的存在只是在通常的利益诉讼链条上增加了一个环节,但查处并不难,关键是我国《刑法》要对这种从中斡旋,使行贿受贿最终完成的行为需要有明确的罪名和处罚规定。
齐俊杰认为:“我国常年的监管过程中司法缺位,让监管一家独大,已经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要改变这一现实,司法必须介入。”
由于金融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以局外人或非专业人士进行监督的难度很大。对此,他建议引入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从谁主张谁举证,变成被告负责证明自己无罪,平衡在司法诉讼中,民众与涉腐官商在专业上的不平等地位。
此外,齐俊杰还建议效仿美国的高悬赏奖励,以巨额的涉案金额奖励给举报人、证人,刺激第三方监督。(时间:6月15日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国家宏观经济数据涉嫌提前外泄 危害巨大如何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