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就是国法:“父亲”的权力隐喻
山西永和副县长之子打人,并称“我爸就是国法”。这可以说是继“我爸是李刚”之后,父亲权力的进一步升级。不过,当父亲的权力停留在“我爸是李刚”之时,父亲还只是一个具有隐层意义的权力符号,还多少有些隐喻的手法在里面。而当“我爸就是国法”的说法到来时,父亲所代表的权力已经作为直喻,将父亲背后的威权符号展现得一览无余。
父亲,从何时起,已经成为一种符号。这个符号所代表的权力冗余在不断地扩张。湖南罗彩霞事件中,王佳俊借助在公安局做政委的父亲,冒名顶替造假升学。重庆的何川洋,借助担任招生办主任的父亲,获得“改民族加分”的优惠。如果说这些父亲们借助手中的权力,破坏了视公平为第一要义的教育法则的话,那么如今,父亲就是国法的说法,则说明父亲背后的权力在膨胀,在变质。
在这里,父亲绝不仅仅表明了一个男人在家庭血缘中的位置,他已不仅仅是提供精子的身体和支撑家庭的丈夫,而是作为一种社会名义,意味着这个概念在社会文化中所拥有的一切特权,甚至到了等同于法律国法的地步。这说明悠久的父权社会并未被彻底清洗。父权社会的形成,意味着父亲成为了家庭的统治者,从而有资格作为一个社会成员从多方面控制另一个社会成员———儿子。红楼梦里,贾政对贾宝玉威严毒打,作为一种身体控制的权力隐喻是不言自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