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3.17分也能考上“事业编”?“笔试成绩3.17分的考生孙某某面试成绩83.76分逆袭成第一”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8月1日,湖北荆州监利市人社局回应称,网络反映监利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3.17分被录取的情况之后,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迅速调查核实。经研究决定,鉴于该岗位仅有一人参加面试,且笔试成绩过低,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创下3.17分的“新低”还被录取,本就引人关注,更让人想不通的是,此前当地相关工作人员称,“笔试不设最低分,面试有最低分数线80分,他(被录取者)达到了,所以是正常录取,笔试3.17分不影响综合成绩。”这种说法,很难不让人质疑是不是巧言掩饰。
一者,所谓笔试“不设最低分”,究竟是事先已经设定且告知考生,还是事后才拿来搪塞舆论的?如果是事先定下来的,未免不当。因为既然是招考,就应该择优录用,岂能连最低分数也不设定?
二者,用人单位有设定规则的权利,但任何设定都应遵循基本规则。既然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就应该设定基本的水准线,而非“毫无下线”。如果一切都是“我说了算”,又何必公开招考?何况,笔试因其自带的客观性,本就是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
当地有关部门模糊规则在先,含糊辩解在后,遭遇舆论质疑后又迅速反转,直接取消招聘计划。严肃的事业单位招考竟同变脸游戏一般,显然是有问题的。
在监利市人社局的最新回应中,此次招考一人,共4人报名,2人弃考,2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分别为54.17分和3.17分,均进入面试环节。随后,54.17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造成只有笔试成绩3.17分考生一人参加面试。如此“刚刚好”,也让人犯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