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进相互了解,加强政治互信,推动互利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共接待56个国家的90个代表团,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率团出访30个国家和地区。
建立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是保持对外交往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交往实效的重要举措。去年,中国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在前几年与俄罗斯、美国等8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的基础上,又与南非、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埃及、巴西、智利等7个国家的议会和日本参议院相继建立不同层次的定期交流机制。目前,中国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基本格局已经形成。
二是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分别召开合作委员会首次会议,与美国参众两院交流小组分别举行了新一轮会晤,与欧洲议会举行第23次定期会晤,与日本众议院举行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法国、英国、加拿大等国议会的交流顺利开展。双方就共同关心的双边关系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统筹安排各层次、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深入探讨推动务实合作的途径和方式,机制交流得到深化,为国家关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内容。
与周边国家议会的友好交往得到加强,同发展中国家议会的友好合作更加密切,立法和监督等领域的工作交流深入开展。去年9月,作为“俄罗斯年”的一项重大活动,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在哈尔滨共同举办了中俄立法机构圆桌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双方合作的重点和形式。
在对外交往中,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大量的事实和数据,广泛宣传我国的内外政策,深入阐述我国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并就台湾问题、西藏问题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增进了外国议会、政府和议员、民众对我国内外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积极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大会、亚太议会论坛、拉美议会、东盟各国议会间组织、太平洋岛国论坛议会大会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多边活动,共同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去年5月,我们出席在莫斯科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首次议长会晤,提出议会合作要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开展工作、重点促进各成员国在打击“三股势力”和各领域务实合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灵活多样合作方式等三点建议,受到与会各方普遍赞同,对议会多边合作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年来,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国际公约21件,还决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常委会重视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结合常委会工作,认真组织专题讲座,不断充实法律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办好中国人大网和“人大说法”专栏,开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视频直播系统,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常委会机关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服务意识得到增强,工作质量有所提高。
各位代表!本届全国人大成立以来,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踊跃参加常委会活动,有力地支持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显着成绩,同时在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重视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组成人员经验丰富等特点和优势,深入研究问题,相互支持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为提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
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立法工作中就一些重大问题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的形式与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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