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27日电/本月初,北京市住建委对《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昨日,该《通知》正式发布实施,其中明确,“限竞房”项目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36条。各界普遍认为《通知》是落实“房住不炒”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保护刚需家庭的住房需求,但也提出了对不收购转化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通过捆绑精装修等方式变相涨价,以及房屋质量等方面的顾虑,建议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积极吸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后,相比征求意见稿,市住建委对不转化的限房价项目增加了一项内容,即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挂牌文件中关于建设标准、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的要求,在销售时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服务,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什么是“限竞房”?去年北京“9·30”楼市调控新政中,北京推出“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方式,即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随后,北京在土地出让中大量使用这种出让方式,这意味着一宗商品住宅地块在入市时,就已限定了房屋未来的销售价格。
根据《通知》,若限房价项目销售限价与周边市场价格评估价之比高于85%,该限房价项目将由开发商直接作为商品房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比例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比例产权相应转化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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