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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属期望疑犯可以送交台湾调查和审判,女儿早日“沉冤得雪”。 |
香港保安局建议的法例修订,是取消现时移交逃犯安排和相互法律协助安排中,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其他部分”等一类条文,使香港与内地、台湾、澳门可就移交逃犯和相互法律协助,订立双边协定或多边公约等“长期安排”,又或以一次性的“个案方式”进行合作。修订不仅堵塞漏洞,确保将罪犯绳之以法,而且作出了种种限制,充分保障疑犯的人权。
对于香港建议修例,以便可以进行一次性移交,据报道已经得到台湾地检署的欢迎,士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邱智宏表示:“让被害人权益得到伸张,家属也能够平息他们的哀伤,就是站在检察官办案的立场,会觉得这是一个很正面的发展。”士林地检署表示,希望香港方面尽快通过相关法例,将疑犯移送台湾,亦表示担心疑犯在香港羁押期满后藏匿或逃亡。
但是,面对杀人嫌犯清晰明确的犯罪事实,包括杀人犯自己的供认不讳,几个反对派议员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还是对香港保安局建议的法例修订横加阻挠,态度之恶劣、观点之荒谬、目的之诡异,都令人难以接受。不禁让人高度质疑他们做人有无良心?做事有无原则?是否真正爱港?是否真正忠于选民?
首先是做人有无良心?
面对杀人嫌犯的残暴,面对受害人家属刻骨铭心的悲怆,这些反对派议员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伸张正义,令杀人嫌犯面对自己的罪行并接受应得的法律惩处,而是用泛政治化思维肆意猜度,希望面面俱到地把自己“保护”起来。设问,他们想到受害人家属的正当诉求与痛苦感受了吗?又设问,假如受害者是他们自己的亲属,他们还会这么“事不关己”地胡搅蛮缠吗?那几位竭力阻挠香港保安局建议的法例修订的反对派议员,应该扪心自问:做人有无良心?
其次是做事有无原则?
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立法会议员作为代议士,对香港的法律完善、香港的法治环境负有重大责任。面对造成杀人嫌犯不能引渡接受法律惩处这个香港法律存在的重大缺陷,所有立法会议员都应该毫不犹豫地支持修订,从而消弭缺陷,进一步完善香港的法律体系,优化香港的法治形象。根据香港现有《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移交逃犯不适用于香港以外的中国其他地方,包括台湾、澳门和内地,这就导致香港与台湾、澳门和中国内地至今仍未有形成逃犯移交机制,也就衍生出各种跨境罪案,严重影响了两岸四地的执法行动,让不少罪犯能够钻法律空隙逃避刑责。那几位竭力阻挠香港保安局建议的法例修订的反对派议员,应该扪心自问:作为立法会议员,做事有无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