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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施行5年,外界干预仍需改善
http://www.CRNTT.com   2021-02-27 11:08:40


 
  源众中心主任李莹援引了来自台湾的数据,当一个受害者向外求助时,她平均会摇摆7次,才能彻底摆脱暴力环境。“受害者面临的困境是多重的,不能苛求她一次把自己的问题想清楚处理好”。

  几乎每个受害者都被问过一个问题:“他都打你了,你为什么不离开他?”李莹认为,反家暴最终的目的是让受害者在没有暴力的环境下生活,而不是让她离开家或者不离开,“应该反问,如果有人遭受家暴的话,我们怎么去有效保护她,有没有一个多机构联动的系统能支持她?”

  拓宽的救助渠道

  即便突破了感情羁绊,受害者想要摆脱暴力环境还有很多现实困境。比如对方发出的“死亡威胁”、父母亲人的不支持、被经济控制无处可去……微博上有一个叫作“紫丝带妈妈”的超话,里面汇集了多年无法见到孩子的绝望妈妈们——对方因为不同意离婚而将孩子抢夺藏匿。据估计,藏匿孩子的情况中,50%左右曾发生过家暴。

  为了构建一个多机构联动干预的体系,反家暴法做了不少有针对性的规定。应该说在5年的实践中,救助受害者的渠道在拓宽。

  出警环节对于震慑施暴者至关重要。反家暴法不仅要求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如果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察要对施暴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公安机关的告诫书制度被广泛评价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并在司法实践中成为认定家暴情形存在的重要证据。

  如遇亟须脱离暴力环境的情况,反家暴法要求设立临时庇护场所,提供临时生活帮助。在该法实施第一年,据全国妇联披露,全国已有家暴庇护场所2000余家,共为受害人提供庇护服务149人次。此后4年间,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四周年监测报告》显示,多地都增建了庇护所,实现了庇护服务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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