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9日电/据北京日报报道,对燃油车占电动车泊位,停车场可以多收停车费了。作为推荐性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外发布《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这一新规范提出,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据了解,新规范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应在显着位置明码标价
无论是停车场还是停车库,均需“明码标价”。此次发布的新规范提出,停车场出入口、收费地点等显着位置应使用标价牌或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内容包含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单位监督电话、车位总数等。
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出入口标志/引导牌;停车场内应设置显着的车行引导标志或在地面施划清晰的车行引导线;在人行道显着位置设置人行引导标志或施划标线,并注意与车行引导的区分;有电梯的停车场应在显着位置设置电梯引导标志/引导牌。
司机有需求时能找到人
不停车缴费、输入车号即可智能寻车、提前预约锁定停车位……如今的停车场已越来越“智能”。规范也对停车场提出了“智能化”要求。其中,公共停车设施应当按照标准配建停车诱导设施、进出车辆信息采集及号牌识别系统,与所在区域停车场诱导系统实时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停车场经营单位开展不停车收费/缴费、车位预约、场内停车诱导、反向寻车等功能的建设,鼓励借助互联网手段发布错时共享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