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党校和部分科研机构等实行自主评聘的单位自行确定评价方式。
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体育、新闻、出版、播音主持人、翻译、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证员等系列(专业)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名工作,定于7月6日(周二)至7月26日(周一)进行。
卫生技术高级,以及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技校教师等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工作,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服务机构安排为准。
高等学校、党校和部分科研机构等实行自主评聘的单位自行安排。
采取评审方式的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答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答辩时间初定于8月至11月开展,具体安排详见7月份各评审机构的报名通知或须知。
除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等系列(专业)自有渠道报名外,其他系列(专业)各级别申报人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进行网上申报。
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将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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