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玉表示,房地产市场关系民生福祉,关系经济稳定,还关系金融安全、社会和谐、国家和区域长期竞争力等许多方面,有着很强的外部性。政府对其进行必要的干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意义。
刘洪玉介绍,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应该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这里的总量是指供需总量,结构是指供应结构,价格就是市场租售价格。
他介绍,这些目标细化为房地产市场内部指标之间的协调,房地产市场与经济社会等外部市场环境指标的协调两个大类。内部协调涉及土地供应、土地储备、新开工、销售(预售)、竣工、待售等实物量之间的协调,地价、房价、建筑成本、税费等货币量指标之间的协调。外部协调表现为新增土地、住房供应与人口流动,房价与收入,租金与价格,企业权益与债务,房价涨速与GDP增速及CPI等指标之间的协调。内部协调的同时又与外部协调,才是一个稳定健康的房地产市场。
“要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非易事。”刘洪玉说,我国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始于2002年,此后,围绕不同时期出现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政府运用土地供应、住房保障、金融税收、规制监管等措施,采取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等严厉手段干预市场,但是实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难度依然较大。
不过,近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已出现平稳健康发展趋势。刘洪玉表示,这首先得益于在三个重要问题上形成了广泛共识:一是房地产市场已成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风险源,二是“房住不炒”定位,三是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其次是有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并已付诸实施。这不仅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也能通过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及时应对各地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阻滞非理性行为和预期在城市间传播。
“坚持上述三个共识,持续实施并不断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让房地产回归住有所居的初心,才能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房价稳定目标也会达成。”刘洪玉说。
稳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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