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8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揽炒派多个组织没有根据条例依法注册,警方日前去信民阵,指民阵涉嫌违反《社团条例》。《大公报》发现,除了民阵之外,公然支援黑暴分子、捐款收益超过两亿元(港元,下同)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同样并无注册,而该基金是透过另一揽炒派团体“真普联”的户口收取捐款。
“612基金”涉嫌犯了四大罪状,包括并无社团注册、有逃税嫌疑、疑与外国势力勾连,以及涉嫌利益输送。在国安法出台后,继续公然运作至今。有大律师认为,团体没有注册是违法行为,加上“612基金”与黑暴有关,保安局局长可以用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为由,以《社团条例》取缔。
时事追击
被称为黑暴基金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成立于2019年6月15日,声称为所有黑暴提供人道支援,包括医疗、刑事或民事法律开支、紧急经济援助等,而基金信讬人包括前公民党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前工党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天主教香港教区前主教陈日君、黑暴歌手何韵诗以及岭大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许宝强。
大律师:可用《社团条例》取缔
截至今年3月31日,该基金收入高达2.1亿元(港元,下同)。值得留意的是,基金是透过“真普选联盟有限公司”和教协的办公地址收取捐款,而基金没有注册为社团,员工有13人。基金运作了接近两年,掌管庞大资金,加上与黑暴有关,令人怀疑“612基金”是否合法营运。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早于去年八月已提到,“他们(揽炒派)成立一个所谓信讬,由几个人负责,但由于他们并非法人,因此不能去银行开户,而是借‘真普选联盟’在汇丰银行的户口,这个做法是犯法的。”他上月在facebook发帖,指“如果民阵要取缔,‘612基金’同样要取缔;还有,汇丰银行和教协有没有相连的法律责任?”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根据《社团条例》,社团的定义是“任何会社、公司、一人以上的合伙或组织,不论性质或宗旨为何”,而“612基金”很明显是多于一人,所以很难用任何藉口去逃避注册。社团条例第5条亦写明,任何本地社团成立后一个月内,须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团事务主任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否则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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