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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蒋芳政受贿案。图片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截屏(转引自:澎湃新闻) |
中评社北京5月4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落马两年多后,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蒋芳政受贿细节获官方披露。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12309中国检察网近日发布《蒋芳政受贿案起诉书》。根据检方指控,2002年2月至2018年11月,蒋芳政单独或伙同情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3200余万元,其中八成以上系索贿。
起诉书还显示,蒋芳政爱好收集文物古玩等物品,曾要求商人斥资数百万元为其“买单”。另有多笔受贿所得用于为情妇买商铺、购房、装修以及支付非婚生子的幼儿园学费等。
编理由缺席重要会议,陪情妇及非婚生子外出游玩
公开资料显示,蒋芳政,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四川蓬安人,在职研究生。蒋芳政曾任武汉铁路客运专线动车检修基地筹备组组长兼武汉铁路局副局长,武汉铁路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2018年11月被查。
2019年5月,蒋芳政被双开。官方通报指出,蒋芳政违反政治纪律,在巡视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企图掩盖受贿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设立私人会所,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操办女儿结婚事宜并借机敛财,接受业务关联企业宴请及娱乐活动,违规要求业务关联企业支付本单位有关活动费用。
通报还提到,蒋芳政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离婚事项,编造理由缺席反馈巡视情况会议、陪其情妇及非婚生子外出游玩,跑官买官,利用职权违规将普通业务员身份的亲属按照干部身份调入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长期借用业务关联企业车辆供其情妇和亲属使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情妇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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