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4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就有团体拟于今日在澳门议事亭前地发起集会活动的预告,澳门治安警察局经分析认为该集会具有违法性,因此根据第2/93/M号法律《集会权及示威权》的规定,作出不容许举行该集会的决定。就治安警察局的决定,集会发起人向澳门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昨日终审法院驳回了有关上诉,澳门特区政府对法院裁决表示尊重及支持。
澳门终审法院的裁决,确认了有关集会活动违反《宪法》、《基本法》及《刑法典》的有关规定。澳门特区政府呼吁有关活动发起人遵守法院的裁决,同时希望市民认清该等活动的违法性及对国家安全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共同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确保澳门社会的和谐及稳定。澳门特区政府重申,警方将继续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一如既往充分尊重及保障居民依法行使集会及示威的基本权利,但对于一切违法行为,必定依法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