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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车挂自制车牌,公车改革不背这个锅
http://www.CRNTT.com   2021-12-15 12:14:01


  中评社北京12月15日电/据上游新闻网报道,针对河南新乡市某区城管局执法车违法悬挂自制车牌一事,当地官方人士回应称,此现象存在5年之久,原因是推行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归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公车指标有限,给城管局的指标不多。

  相关视频显示,该城管部门暂扣一辆占道经营手推车时引发市民不满,多人指着城管执法车说,城管是知法犯法,挂着自制车牌,随后有人报警。因执法车挂自制号牌被市民质问并报警——不仅执法任务没完成,反而遭遇执法车被执法、暂扣……执法现场成“翻车现场”,不仅涉事部门的面子不好看,也折损了法治的公信力。

  机动车上路必须使用交管部门制发的号牌,并且要依法依规悬挂和使用;任何使用假号牌、套牌的车辆和驾驶人,都会面临相应的惩处;车牌是用于对车辆进行管理、处置交通违法等行为的重要依据,这些都堪称常识。

  上述城管局的所谓“自制车牌”,说白了和假号牌没有什么两样。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人可处拘留、罚款等处罚。公务车在号牌的属性和使用上,显然不享有特权,但遵规守法是对所有车辆的基本要求。而涉事部门为当地城管局,作为执法部门,其对相关规定应有基本的认知和了解,也应该依法行事。

  相关人员表示,“公车改革后,给城管局的指标不多”,言外之意,因车辆不够用,所以无奈自制车牌。事出总有因,但这些“因”不应用违法的方式去解决和处理,这一点应该明确。

  公车改革政策以及具体车辆指标的制定,总体上说,是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的。各部门的执法车指标够不够、多少辆合适,应有充分的论证和调研,应以政策规定为准,而不能凭某个地方或部门的感觉说了算。而且公务车的够用与不够用,站位不同感受也不同。公车改革前,舆论对公车问题一直关注度较高、不满颇多。而经过公车改革、公车数量大为减少之后,总体看并未影响到公共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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