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有序疏解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等功能和设施。发挥大中城市综合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主动承接超大特大城市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立足差异化定位,因地制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
高水平承接国际产业转移
推动国内产业转移合作,也要高水平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493.6亿元,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10.7%。
上述负责人介绍,《意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突出产业转移合作的开放性,在健全外资服务体系、提升外资利用水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合作方向。
《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外资服务体系,发挥好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升外资利用水平,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巩固东部地区在国际产业合作中的先导地位,加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步伐,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培育全球重要加工制造基地和新增长极。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平台作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业合作,推动市场、规则、标准方面的合作联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