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享发展成果中促进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实现共同富裕,在做大做好“蛋糕”的基础上,还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这需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收入分配调节既体现效率又促进公平。初次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激励引导社会成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创新创业富裕起来。再分配要更好发挥财政税收对分配差距的调节功能。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要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加大对落后地区、边远地区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兜底救助体系,加快缩小社会救助的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线。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加强公益慈善事业规范管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企业要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履行社会责任,善待员工和客户,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国家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在有意愿、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通过公益慈善促进共同富裕。 |